7.据有关材料介绍,“白毛女”的故事来源于晋察冀边区流传的一个关于“白毛仙姑”的传说,属民间口头创作,带有浓厚的传奇色彩。仔细研究戏剧“本事”也不难发现“始乱终弃”与“变鬼复仇”的传统戏曲原型(模式)。据说在《白毛女》创作的初期,曾有新文艺剧作家(他们显然受过西方文学与“五四”新文学的影响与熏陶)利用这样的民间素材,写成了一个“以破除迷信,发动群众为主题”的剧本;后来,经过鲁艺工作团的集体讨论,由剧作家贺敬之、丁毅执笔,提炼出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全新主题。从这一创作过程,可以看出,《白毛女》的创作是民间(农民)文化、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五四”新文化与革命文化三者的融合。因此,全剧主题不仅具有强烈的革命意识形态性——把戏剧的主题提到社会制度的高度,完全纳入了“歌颂新政权”的时代主题;同时又坚持了“人的解放”的“五四”新文学的主题,纳入了现代文学传统;而这样的主题提升,并没有脱离“人鬼互变”的民间与传统文学的基本模式。除了总体的艺术构思之外,在具体的艺术处理上,也都十分注意农民观众欣赏趣味与习惯,注意从民间戏曲中吸取养料。如全剧戏剧冲突尖锐,情节极富传奇色彩,人物黑白分明,黄世仁的凶狠、****,杨白劳的善良、忍辱负重。喜儿的不屈的反抗性格,都被充分地强化,这都是适应农民要求“明确、强烈,有劲(力)”的审美趣味的。同时,剧中又插入像“除夕过年”那样的充满生活情趣(包括诙谐趣味)的场景描写,表现了以家庭与邻里和谐关系为中心的民间日常生活的理想。并以喜儿与大春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作为情节发展的副线,并由此展现了“鸳鸯拆散”——“绝处不死”——“英雄还乡”——“相逢奇遇”——“善恶终有一报”等一系列情节线索,这都是农民观众所熟悉的,对他们是很有吸引力的。这就是说,在歌剧《白毛女》中是同时存在着政治的(革命意识形态的)与民间的两种话语,它们之间的统一,使《白毛女》获得了成功,不但成为“当时广大农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每次演出都是满村空巷,扶老携幼,屋顶上是人,墙头上是人,树杈上是人,草垛上是人”,而且对中国老百姓始终具有吸引力。而两种话语的矛盾也为以后《白毛女》在改编中不断变形,留下了空隙。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622~62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