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无《地理志》,仅《夏本纪》前选录《禹贡》一文,记载古代的地理概况。《汉书》首创《地理志》,记录西汉的地理状况。《后汉书》改称《郡国志》,主要记载东汉一朝的行政区划。由于历代地理沿革、土风物产、贡数赋艺、道里户口、川薮山镇前三史都已有所记载,郝经《疆理录》不再重复,只是区别三国分界,分别记述各国所属州郡。其中蜀汉仅有益州一州;曹魏据有司隶、豫州、冀州、兖州、徐州、青州、幽州、并州、凉州、秦州的全部,以及荆州、扬州的部分;孙吴占有扬州、荆州的大部,以及交州、广州的全部。此外,《疆理录》还记载了各州郡的废置情况,非常简明。
郝经认为,自东汉光武中兴,省并官职,节省经费,恢复西汉惠帝、文帝时之清静,推本秦人之简质,所以东汉官制堪称一代盛典,可与三代比隆。两汉官制,原有应劭《汉官仪》《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志》为之记载。到三国分裂割据,各国官制又有所变化。所以《续后汉书》的《职官录》,以东汉官制为依据,“推本三代秦汉之初,稽考魏吴沿革,以迄于晋”。实际上,《职官录》主要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志》,参考《晋书·职官志》的材料,对三国官制只是存其大略,所载多为汉代制度,这自然也是文献阙征所致。[6]
《续后汉书》的《礼乐录》包括前史《礼乐》《祭祀》等志的内容。郝经《礼乐录序》指出,礼乐制度始于上古而备于西周,至周衰遂礼崩乐坏。秦人专尚法律,两汉礼乐制度只满足于一时需要,始终未能恢复古制。“然汉礼虽不逮三代,历年四百,其典故仪则度数亦多矣”。所以,《礼乐录》要“推本二帝三王六经经制,以稽秦汉三国得失”。《史记》的《礼书》《乐书》《封禅书》,通论古代礼乐祭祀制度的兴起和衰落,以及汉初的情况。《汉书·礼乐志》《郊祀志》沿袭《史记》,也是主要记载西汉礼乐祭祀制度的发展演变。直至东汉末蔡邕作《朝会车服志》、西晋司马彪作《续汉书·礼仪志》《祭祀志》,才开始分类记述各项礼仪祭祀制度的仪法典则。南朝梁刘昭依据汉典注释《后汉书》,“汉之遗制犹可见也”。至于礼制的分类,《晋书·礼志》和《新唐书·礼乐志》都是根据《周礼》,按吉、凶、宾、军、嘉五礼,分类记载各项礼仪。郝经认为,五礼只是礼的运用,而天、地、人才是礼的纲要。因此,《礼乐录》没有因袭前史对礼制的分类,而是把各项礼仪分为天、地、人三大类。其中天类包括郊、朝日、夕月等二十个子目,地类包括社稷、军社、籍田、封禅等九个子目,人类包括明堂、辟雍、宗庙、朝会等二十九个子目。乐则分为律吕、声音、代乐三大类目。按照新的分类体系,记载礼乐祭祀制度。[7]
郝经认为:“理材足食,经国之急务,先王之所甚重,故为八政之首。”所以,《食货志》是对一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状况的重要记录。《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记录了从汉高祖到王莽时期的社会经济变化和国家赋税收入。但是《后汉书》八志中无《食货志》,东汉的经济财政遂付之阙如。因此,郝经《食货录》断自东汉初年,迄于晋初,采摭《后汉书》与《晋书·食货志》中有关东汉与三国的零星材料,记其大概。由于史料的缺乏,《食货录》在今存七录中最为简略,除去序文论赞,不过一千七百余字,实不足以反映当时的经济情况。[8]
二、《道术录》的创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