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什么是悲剧
关于悲剧,古往今来众多学者论述甚丰。
世界上最早提出悲剧定义的,公认为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论道:
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的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接着,他又展示了悲剧的六个组成部分:
整个悲剧艺术的成分必然是六个,因为悲剧艺术是一种特别艺术(即情节、性格、言词、思想、形象与歌曲)……六个成分里,最重要的是情节,即事件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悲剧中没有行动,则不成为悲剧,但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因此,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似悲剧的灵魂。[1]
学术界一些人对于权威论断,往往有自觉或不自觉的因循与遵从,纵使已经感到其间的某些不相伦类。如一位论者引述上面文字后写道:“尽管上述悲剧理论主要从悲剧人物特点和悲剧观众心理状态方面来进行论述的,但它仍然是反映社会、反映社会中人的情感的一门综合艺术。它奠定了西方美学史上悲剧性理论的基础。”[2]这就多少有些误导了。因为亚里士多德的上述论说,实质上只是在论“戏之所以为戏”,简言之是只在论“戏”的定义及其要素,而不是特地来讲悲剧之“悲”的。在古希腊时代,被公认的、能登大雅之堂的戏剧品种,只是表现宫廷贵族、英雄烈士“崇高悲壮”内容的悲剧(而表现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喜剧”,则被视为低级庸俗的杂耍一类,根本不能跨入艺术殿堂),亚氏是以当时一花独放的悲剧为对象,来归纳“戏剧”定义及其要素的。这在当时,实属自然;而今天的我们若以之为“金科玉律”,认为这就是悲剧的最高定义,只是礼拜、不作辨析,就有泥古不化之累了。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悲剧的论断更具权威性:
当旧制度还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世界势力,自由反而是个别人偶然产生的思想的时候,换句话说,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当旧制度作为现存的世界制度同新生的世界进行斗争的时候,旧制度犯的就不是个人的谬误,而是世界性的历史谬误。因而旧制度的灭亡也是悲剧性的。[3]
恩格斯对悲剧定义则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我们不能轻易否定上述论断从历史角度高屋建瓴地对悲剧实质的把握与审视,但也应清醒意识到:革命导师毕竟“只是”从社会历史进程的宏观角度来谈悲剧与悲剧性,若将它们当作艺术上创作悲剧的不可逾越的法典,也会造成人为的艺术桎梏。
比如就上述两位导师的阐述本身,也含有彼此的制约:马克思讲,旧制度的灭亡也可以呈悲剧性体现;而恩格斯则认为历史的必然要求不能得到实现,才属悲剧。再如,能否表现与历史进程无关的纯个人性格的悲剧?能否表现一般状态下善与恶、正义与邪恶……相争斗所形成的悲剧?能否表现两种或两种以上势力(或人物)并无善恶之分而只因某种误会、某种不可把握的“机遇”、“命运”而出现的悲剧?……
再如车尔尼雪夫斯基对悲剧的论断:“一切人类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是和大自然斗争,破坏了大自然自发的活动。而大自然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规律,人的事业突然地或者逐渐地遭受看来是自然界的破坏,而人自己也受到自然界的破坏。……这一种人类跟主宰着自然界以及其他人们活动的外在的必然法则进行艰苦斗争的规律,就是悲剧。”又下定义道:“我们觉得,对悲剧,可以而且应当这样简单地下定义:悲剧是人的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的灭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