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长篇小说,可能用一年、两年乃至数十年才能写出来。然而,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诚然辛苦,但他“发现”《红楼梦》这部小说,却是用了数十年的生活体验与感情积累,用了几乎一生的血泪与“痴心”!他是用他的整个生命,经历漫长的人世沧桑、风云变幻,才“发现”出这部文学精品的!其他世界名著,诸如《复活》、《约翰·克利斯朵夫》、《红与黑》、《喧嚣与**》之类,其创作过程均可证明——“发现”比“表现”艰难而重要得多。就中国作家而论,杨沫的《青春之歌》、梁斌的《红旗谱》、柳青的《创业史》、张炜的《古船》,以及王蒙的《活动变人形》……其艺术高下,自可不一,但哪一部作品不是作者长期潜心地艰苦备尝才得以“发现”的。至于中短篇作品的“发现”与“表现”之间的悬殊,更往往令人惊骇了——鲁迅的《狂人日记》,虽篇幅不长,竟是在几十年人生基础上对数千年中国历史的沉思;《阿Q正传》不过是一个中篇,却浸润着作者对中国社会、中国国民病态与弊端的一生的思考与觉悟!
就影视界而言,亦如此:
我们欣赏《邦妮和克莱德》风格的迥异不群、内涵的独到深刻,以轻松的笔触,似乎“玩笑着”就成就了一部经典作品——殊不知,这其中融会着作者多少人间见识、社会沉思……
我们几乎嫉妒《红高粱》、《菊豆》等影片的一炮打响、一夜走红,可是认真想想看:如果作者没有长期在理念桎梏中承受着生命的压抑,没有全身心地感悟封建文化数千年来对健康人性的戕害,他们(包括编剧、导演及演员)的艺术创作竟有“天助”、纯靠“机遇”不成?!
历数中外优秀影视创作,我们完全可以说,没有真正的“发现”,就不可能产生杰出的艺术影片(那些纯商业的,只为观众消遣解闷的娱乐片自然不在此列——那确是随便什么人、随便编排调侃一番就能卖座的)。
因此,对影视创作的“发现”这一关键环节,大有认真作一番理性探讨与经验评价的必要。
当然,正如许多作者所说——电影(或电视)的“发现”是一个奇妙的难以言喻的过程,于是,这过程在人们眼中自然就蒙上了一层离奇神秘的光晕。尤其是不同作者对自己的创作发现又有各不相同的描绘,比如,“我的电影就像草那样,该长时自己就长出来了”,“没什么经验,就像女人生孩子,不知怎的就生下来了——生孩子要什么经验”,还有的人更高深莫测,问他剧本怎么写出来的?答曰:“难,就像要说明一棵树是怎么开出花来一样……”凡此种种,使后学者无法问津、难能理喻,便只好敬而远之,对那些“老僧入定”、“天机神授”、“鬼神附体”等,唯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了。
然而,电影(电视)的创作与发现,真是纯个人天才的显现、纯一己的偶然触发,而根本不能把握、难可理喻吗?不尽然。瑞士著名心理学家荣格论道:
渗入艺术作品的个人特征还不是主要的。实际上,纠缠于这些怪癖特征越多,艺术问题就研究得越少。一件艺术品中基本的东西,应该是远远超出个人的生活范围。……如果一种“艺术”形式纯粹是个人的,那么它只配当做精神病来对待。
每一个作家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有私生活的个人;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非个人化的创作过程。……艺术是一种天赋的力量,这种力量能抓住人,使之成为艺术工具。艺术家不是一个富有力求达到其目的的自由意志的个人,而是允许艺术通过自己、以实现它的目的的这样一个人。作为一个人,他可以有一定的心情、意志和个人目的,可是作为一个艺术家,他是一个更高意义上的人——他是一个“集体”的人,一个具有人类无意识心理生活并使之具体化的人。[1]
在上述语言中,荣格承认每个艺术家进行创作时,可能有各自独特的、不相伦类的表现以至某种怪癖,也有可能连自己也不清楚艺术品发现、产生的确切过程,但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绝对自我”的艺术创作,没有纯粹的“艺术家个人”。每个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都受着明显的或潜在的艺术规律与心理原则的控制与引导。因此,在同一篇论文中,他明确指出:完全可能用现代心理学去解释、剖析艺术创作,尤其是艺术“发现”的过程。
[1] [瑞士]荣格:《心理学与文学》,译文载《文艺理论研究》,1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