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事物虽然千姿百态、变化无穷,但总有其自身的固有规律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因此,影视剧结构体虽然可以,也应该不拘一格、追新求巧,但绝不可忘记:要使这“新”有所皈依,这“巧”有所规范。而更重要的是——它最终应能够被人们所接受、所理解、所欣赏。别林斯基有一段论述小说创作的话可资借鉴:
任何现象合理性的标志,即是那一现象的必然性。你读华尔德·司各脱的小说,你知道是虚构的,是实际上没有的事情;可是你对于所叙述的事件仍旧极感兴趣,因为在这里,一切都是必然的,就是说,一切事件都发自人物的特征,发自他们的性格、天性及彼此间的相互地位与关系……而有些小说却不是如此,读过之后,它们模糊而混乱地浮**在你的记忆里,像是你怎么也不能清楚地记忆起的、沉重而不相连贯的噩梦的碎片。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不是从自成一体的思想颗粒滋生出来,从而包含本身而非身外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它们是借抽象符号的表面黏结凑合起来,因此是纯粹偶然、任意的。不是由自发的精神的蓬勃之力创作出来,而是使用机械的思考和臆造制作出来的。[6]
这段话,无论对于小说创作,还是对于影视剧创作,都有切实的针对性。在中外小说与影视创作中,因过分在文体,主要是结构体上追新求巧,反而削弱了艺术魅力,以致失败的作品比比皆是。即使世界名著、经典影片,有时也在不同程度上有此弊端。在小说创作方面,例如蜚声文坛的乔伊斯的获得众多人崇拜的经典意识流作品《尤利西斯》,就因过分追求所谓的“内心世界的真实、自然”,而几乎完全不考虑客观事物的规律、内在联系与读者的接受能力,将近于纯粹心理的“意识流”搬到文学中来,虽然有其一定的艺术开拓意义,但作品的艰涩难懂,则是世所公认的。曾获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就如是批评道:
他写得艰涩难懂,好让别人一直解释他的作品,采用大量的注脚,写出大量的学术性文章。在我看来,好的文学给人以教育同时又给人以娱乐。你不必唉声叹气地读那些不合你心意的作品。一个真正的作家会叫人着迷,让你感到要读他的书,他的作品就像百吃不厌的可口佳肴。高明的作家无须大费笔墨去渲染、解释,所以研究托尔斯泰、契诃夫、莫泊桑的学者寥若晨星,但是乔伊斯的门徒就需要具有学者的风度,或者说具有未来学者的风度。……乔伊斯把他的聪明才智用来造成别人读不懂的作品,读者要读懂乔伊斯,一本字典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借助十本字典。大概读他的作品的人都是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攻博士学位的人。他们喜欢搞一些晦涩难懂的谜。这是博士的特权。[7]
辛格这段话未免有些调侃、讥诮成分,但不可否认它包含着一定的道理。据说,全世界真正读完并读懂《尤利西斯》的人还不到十个。确实,就中国而论,尽管不少小说爱好者一提《尤利西斯》就赞不绝口甚至五体投地,但认真一问,又有谁真正读过全部原文,哪怕是译文?大都以此为时髦,人云亦云罢了。
百年电影史中,也不乏其例。像阿仑·雷乃、罗布-格里耶等著名电影人的一些影片,由于过分追求艺术格局的创新,至今也基本上只在专攻电影的小范围研究者间有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