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视艺术复原
美国著名导演D.W.格里菲斯曾说过:“我试图要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让你们看得见”。不错,没有被人看见的艺术,何以能称为“人的艺术”呢?然而,究竟怎样做,才能使人真正看见呢?德国著名电影理论家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认为,影视艺术要想让人看得见,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必须对影视艺术对象进行“物质现实的复原”和“物质现实的再现”。正由于此,他指出,影视艺术“可以有三种揭示的功能”,即“它倾向于揭示在正常条件下看不见的东西,触目惊心的现象,和外在世界的某些可以称之为‘现实的特殊形式’的方面”。[1]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实现影视艺术的“物质现实复原”和“物质现实再现”呢?一般来说,要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1.利用摄影机对影视艺术的物质现实进行复原和再现,这是一种真实的复原和再现
影视艺术的“物质现实复原”和“物质现实再现”,首先是由摄影机完成的。复原是摄影机的本性,也是摄影机的职责和使命。复原的意义,不仅意味着摄影机这个影视艺术表演的目击者,必须忠实记录影视艺术对象的角色行为及其生存的物质现实环境,而且,摄影机将在人(导演和摄影师)的支配和操纵下,借助种种技术手法和艺术技巧,对影视艺术对象及其环境,进行忠实于其表现精神的再加工、再创造,从而使其记录和复原,不仅形似,而且神似。因此,摄影机的记录是一种充满主体创造精神的艺术纪录。
由于电影在其发展初期,吸收了照相技术的某些方法,艺术上严格遵循写实原则,因而,一些理论家认为,电影和照相一样,只是对客观世界进行真实复原的一种技术手段,而非艺术。他们指出,电影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照相的方法”“摄影师的方法,如果它遵守基本的美学原则,可以称之为‘照相的’。从美学的要求出发,那么,他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遵循现实主义的倾向。这当然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但为了达到这个要求,他至少要遵照照相的方法来拍摄他的照片。这就是说,一次无个人特色的、完全没有艺术装饰的纪录在美学上是无可指责的,而一幅用别的方法变得十分美丽的、并且也许是富有意义的构图却可能缺乏照相的特质”。[2]
依照这种认识,电影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帮助我们熟悉那些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感知或除此之外便无法复制的运动——事物的闪电般的变化,植物的缓慢的成长等等。总而言之,人们当初认为电影继续沿着照相的道路发展乃是理所当然的”。[3]正由于此,实证主义电影美学的代表者们坚决要求按照泰纳的重要格言——“我要复制出物象的原来形态,或者即使我未存在而物象也会有的那种形态”“毫不掺入个人见解地再现现实”。[4]由于这种观点在当时很流行,结果,连克拉考尔也认为,电影的“基本特性是跟照相的特性相同的。换言之,即电影特别擅长于记录和揭示具体的现实,因而现实对它具有自然的吸引力”。[5]所以,他将摄影机前那些被“记录”“复原”的影视艺术对象,称之为“具体的现实”“具体的存在”和“具体的实在”,或者称之为“摄影机面前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