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项目众多。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项目为例,自2005年以来,刑事政策领域的研究就一直得到支持,如2005年项目指南中的“中国刑事政策研究”、“犯罪与刑罚新问题研究”;2006年的“刑事政策与刑法的互动促进”,“刑事政策与刑法制度改革”;2007年的“刑事政策的体系、功能和运作机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究”;2008年的“西方刑事政策的运作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政策的基本原理与经验”,“中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等。
(3)研究层次节节攀高,甚至获得了政治高层的关注。首先是因为中国改革的成败与否取决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协调,而犯罪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其次是因为中国正在探索一条富有特色的法治之路,在社会飞速发展变化的同时逐步完善法制与适当的政策干预是中国的必然选择,而政策干预的成效如何,其对法制/法治的影响如何,自然也是最高决策层所一直关心的。
在此繁荣的背后,我们也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刑事政策研究所取得的成绩,更要正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尤其是刑事政策研究科学基础不够、理论与实践脱节、精英话语与大众意识的差距等问题,不仅影响到刑事政策理论关注社会实践、引导犯罪治理的根本属性,而且从刑法(包括刑罚)理念、制度、参与犯罪治理系统的力量(尤其企业力量的参与)等方面对刑事政策的指导提出了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基于以上理解,我们对“刑事政策与刑法变革”课题的研究确立了如下的宗旨:立足中国刑事法治现状,致力于刑事法治的发展与完善。申言之,就是在刑事政策理论日益完善的前提下,以科学的刑事政策理论指导刑法理念的变革、立法(犯罪规范)、制度(主要为刑罚)的完善和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主要讨论民间社会、企业参与)。
科学的刑事政策理论(也称刑事政策的基本问题),不仅包括变革社会中的刑事政治问题、刑事政策研究的中国特色、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还包括刑事司法政策的批判特性、刑事司法政策的形成与执行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法立法的关系等具有重大政策导向的重要命题。通过上述命题的诠释,我们不仅要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回溯为求善的学问,将本书主张的刑事政治学理解为如何治恶的学问,而且要在治国理念、方略抑或治道的层面推行我们的刑事政治主张,寻求刑事制度和犯罪治理局面的整体改善。
首先,刑事政策指导下的刑法理念变革,广泛涉及民生刑法的提倡、积极预防弱势群体犯罪的政策、特别保护国有资产的正当性、社会敌意(社会冲突)的制度调控、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与少年司法制度改革、风险社会的刑事政策与刑法、刑法传播等游走于社会实践以及刑法制度变革前沿的重大选题。笔者认为,刑事政策对刑法理念变革的指导,首当其冲的就是大众情怀与平民意识的复兴,其中也包括对弱势群体犯罪的关注,其次才是风险社会、少年刑法、社会冲突等具体问题的刑法规制。此外,刑事政策对刑法理念变革的指导还具有突出的批判特性。亦如我们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反思,就是要求在正视现代社会风险特征的同时,认真反思人类社会应对风险的手段方法所隐含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