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支持提供者日趋减少。一方面,“单位制”社会支持方式正在迅速瓦解,导致群体支持不足;另一方面,业缘关系、血缘关系日益淡漠和疏远,削弱了来自同事、同学及家庭的个体社会支持。其次,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支持方式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由于传统提供社会支持主体的缺失,必然出现一个数量庞大的需要社会支持的弱势群体。在此背景下,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支持体制,向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支持。政府支持机制是一个由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组成的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但是,转轨时期的政府主导作用并未很好地发挥出来,表现在没能够建立起一套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体系。[23]
3.精神方面的社会支持缺乏
一般而言,社会支持缺乏主要讲的是物质方面的社会支持缺乏。上文提及的社会支持接受者增多、社会支持提供者减少指向的主要是物质方面的社会支持。但是,在我国当前社会条件下,精神方面的社会支持缺乏也很明显,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社会对弱势群体精神上的关爱不够,弱势群体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以民工为例,民工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4]然而,我们对如此重要的民工群体缺少关注和关心,我们平时热衷于谴责民工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却不去关注民工的生存现状。更为严重的是,民工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我们往往由于一些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否定民工之群体,并把他们“妖魔化”,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一些现代化小区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文字:“春节将至,民工回乡,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加强防盗意识。”还有人建议在公共汽车上设立“民工专区”,以减少民工对其他乘车者带来的不便。[25]甚至有大学在门口打出了“严禁民工入内违者罚款10元”的牌子。[26]其次,现行主导的医学模式难以给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心理救助。[27]实践证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不仅在精神性、心因性和功能性疾病方面无能为力,即使在躯体疾病方面,其诊治也并不是万能的。这是因为与人类健康相关的变因除了生物学变因外,还有心理和社会变因。但遗憾的是,尽管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存在着种种弊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正在逐渐兴起,但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生物医学模式,它不仅影响着对心理疾病的正确诊治,而且大大削弱了它的预防功能,难以给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救助。最后,一些弱势群体情感得不到满足。还是以民工为例,他们常年流动在外,往往没有固定单位,又远离家人,情感上得不到满足。
(二)社会支持缺乏对弱势群体犯罪之影响:以流动人口犯罪为例
以民工为代表的流动人口是当前弱势群体的重要代表。随着我国人口流动的进一步加剧,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流动人口犯罪不仅危害严重,而且涉及面广。流动人口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有统计表明:北京流动人口犯罪占总犯罪数的40%~50%,上海占70%~80%,广州为70%~80%,深圳达97%。[28]流动人口犯罪主要以财产犯罪为主,[29]其次为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从社会支持角度考虑,社会支持缺乏是引发流动人口犯罪的一个重要社会因素。
1.社会支持缺乏对弱势群体犯罪所带来影响之宏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