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双方上庭。”书记员站起来,法警把柳画和另外一个年轻人分别从两个门推进来,鱼服、陈乘、方百尔还有柳钲坐在观众席上,双方律师抱着各自的辩证材料在位置上站定。
“关于原告柳画起诉被告马定绑架并企图谋杀一案现在开庭。”屋子里的人稀稀拉拉地坐下。
“请双方确认当事人身份。”书记员站起来。
双方律师站起来:“确认当事人身份。”
“请原告开始陈述。”书记员示意。
原告律师走到马定面前:“马定,你在本月13号傍晚尾随我当事人柳画小姐,并在拐马巷打晕我当事人,是也不是?”
“不是。”马丁矢口否认,
“那你如何解释监控中在我当事人走入拐马巷以后你紧随着进入?”
“我有个同学住在拐马巷,我是去看我的同学,只是巧合碰到了那位……柳小姐。”
“这么说你并不认识我的当事人?”
“从没见过。”
“那你如何解释我当事人有你的手机?”
“我的手机是在拐马巷丢失的,这个事情我同学也知道,可能是柳小姐捡到了我的手机。”
“你在我当事人后面进入拐马巷,我当事人怎么捡到你的手机的,被告,难道你觉得我当事人会魔法,可以未卜先知转身再回拐马巷捡起你的手机吗?”
“这个我怎么知道,我是到了同学家才知道手机掉了,我怎么知道柳小姐是怎么捡到我的手机的。”
“好,跳过这个问题,那请被告解释一下这段录音。”
原告律师出示柳画的手机,书记员拿过手机点开播放。
“这个是你说的那个人吗?”
“你怎么弄来的?”
“我走在街上看到她,那个街道上没有人,就把她请回来了。”
“杀了她。”
“啊!这可是个大活人。”
“断气以后就不是了。”
鱼服挑挑眉,周陨?这个马定是怎么认识周陨的?“录音当中说话的人是不是你?”
“是我,可是我在录音里并没有伤害别人的意思,相反,我还在阻止。”
“跟你说话的人是谁?”
“周陨,我堂兄。”
“你知不知道他是被通缉的杀人犯?”
“不清楚,我又不看新闻我怎么知道。”
“你说你在阻止,谁能作证?”
“没有人。”
“和你一同在场的周陨不能作证吗?”
“反对,这和本案无关。”
“反对有效,请原告律师不要再提问跟无关本案的问题。”
原告律师走到证人席。
“你是马定的同学?”
“是。”
“马定什么时候到你家的?”
“大概三点,然后我们就一直在我家打游戏,晚上八点才下线,你可以去我家电脑上查记录。”
“除了你,谁还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