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与意志
罗洛·梅最重要的著作是《爱与意志》,这本书曾经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许多国家流传,他在这本书中表达了对爱的心理学意义的看法,对人类原始生命力和意向性的信念,以及这些内容在治疗中的作用。罗洛·梅认为对健康的人来说,爱与意志是统一的,双方都要彼此关心,做出意志的选择,都要做出行动,都要有责任心。
(一)爱
罗洛·梅认为,爱(love)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力,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自由是爱的前提条件,爱需要勇气,因为爱是要奉献自我的。健康的爱是健康人格的一部分。
爱是这样一种心理体验:非常喜欢另外一个个体,这种喜欢包含着高度的认同,是发自内心的持久感觉,认同对方的价值,把对方的价值和未来发展视若自己的一样来看待,肯定对方,鼓励对方。这种爱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它是和个体的独立能力相对应发展起来的,个体只有具有独立自主的意识,才能产生爱。个体只有在产生愿望、有强烈的意向性时,才能真正爱对方,在爱中加深自己的意识,感受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并在付出的同时也获得对方的爱。罗洛·梅所说的爱是一种广泛的爱,也可称其为博爱。罗洛·梅把爱分为四种,凡是真正的爱都包含这四种爱:
1.**
罗洛·梅认为性(sex)是生物驱力之一,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它可以通过**活动而得到满足,使原始生物驱力减低,解除紧张,获得本能上的快乐。这种爱属于生理学范畴,是人们的身体感到紧张并通过**释放这种紧张的过程。爱不仅仅表现为性,但性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性不等同于爱。
2.爱欲
爱欲(eros)也叫厄洛斯,这是指个体从心里愿意与对方结合,建立持久的婚姻关系,目标是用性来达到终结、满足和放松。它与**是不一样的,性是一种生理需要,爱欲是一种心理的欲望和需求。爱欲是建立在温情和关怀之上的,寻求与对方的永远的结合,双方都可以体验到快乐和**。爱欲是温柔的根源,是渴望建立一致、和谐、全面的关系,形成一种分享关系,彼此取悦、欣赏。它对双方都有吸引力,双方都处于强烈爱慕的磁场之中。爱欲使我们寻求一种在性体验情境中温柔的感觉,建立一种创造性的关系。它唤醒并加深我们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关系。它是我们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是我们加强自我意识、加深自我意识的体验幅度、完善个体体验和保持双方关系的一种内在动力。性关系仅仅是爱欲的一种简单低级表现形式而已。
罗洛·梅指出,在人的心灵深处有一种原始生命力(daimonic),它是人性恶的潜能。由于它的存在和影响,爱欲变得复杂了。罗洛·梅认为这些力量既能促进个人成长和创造性,又具有很大的消极性和破坏性。当一个人想分享温柔而追求对方时,同时也就隐含着一种对对方不公平的倾向,即获取要多于给予,这是原始生命力在作祟。
由于原始生命力的存在,人性是既善既恶的,善恶不定的。一方面,原始生命力在人的理性意识支配下,能把爱欲指向人性善的方面,消除个体不公平的倾向,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的爱的关系;另一方面,原始生命力的存在又为残酷的、非理性的、非人的行为提供了潜能,人类不可能摆脱掉这些力量,它们构成了人性恶的方面。
3.菲利亚
菲利亚(philia)这是友谊之情或兄弟之爱。罗洛·梅认为,这是见到所喜爱的人时的一种放松,个体乐意见到所喜欢的人,喜欢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菲利亚对个体无所求,只是表现为个体接受对方,使对方高兴。菲利亚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友谊”。对于甜蜜恋人来说,伴侣除了寻求一种与其创造性的结合之外,还必须真正地把对方作为最喜爱的人,能够真诚地说喜欢对方。罗洛·梅认为这是真诚的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