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洛·梅将人与自我的关系方式称为人与自我的世界(Eigenwelt)。人参与环境和社会以自我归属和自我意识为前提,是人主动性的发挥。个体必须对自我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并把这种认识作为观察别人的基础,自我意识在人参与环境和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很清醒的自我意识、自我世界,个体建立人际关系就没有了动力,所建立的人际关系也是随意的、被动的、苍白的、平淡的、缺乏活力的、不能持久的。个体只有充分认识自我,清醒地把握内心需求,较完整地了解内心世界,才能理解周围的世界的意义,与周围的环境和人的关系,现在和将来的行动等。
三、人格定义
罗洛·梅认为,人格是不断变化的,紧张感是人格发展的动力,保持人格健康的关键不是消除紧张,而是把由负罪感导致的破坏性紧张状态转变到建设性的方向上。
(一)人是自由的
罗洛·梅认为,人具有自我意识,有进行自我选择的意志自由。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有选择的自由。自由是人存在的基础,是人存在的基本条件。只有一个人相信自己是自由的,才能有创造的意愿。
(二)个体性和社会整合
1.个体性(individuation),指一个人自我的独特性。健康的人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独特的,能够接受和发现与众不同的自我。否则,这个人就丧失了自我,会产生心理疾病。
2.社会整合(socialintegration),指一个人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整合表示相互作用,即人是和社会互动的,社会能影响和改变人,个人也有能力影响甚至改变社会。人格和社会不可分割,离开社会就不能正确理解人格。健康的人格是个人同社会实现整合后形成的。
(三)宗教紧张感
宗教紧张感(thesenseofreligioustension)指人格中的紧张和不平衡的状态。个体拥有自由,便有创造的欲望和条件,因此个体经常得做出抉择,采取行动。当个体面临抉择和行动的挑战时,就会产生紧张感,便会处于紧张状态。个体完美的欲望和不完美的现实,使有知觉的个体产生类似于宗教体验的一种紧张感(负罪感),这成为个体改善自我行为的动力。宗教紧张感是人深刻的、发自内心的基本道德体验,这种感觉强烈地督促个体从不完善逐步走向完善。
四、人格结构
罗洛·梅通过临床心理治疗来研究分析人格结构,得出结论:人格有六大特征,他把这六种特征视为存在的六种本体论特点。
(一)自我中心
罗洛·梅认为,存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centeredness),每一个存在着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特个体,谁也不能占有别人的自我。攻击人的自我中心,就意味着攻击人的存在。神经症就是患者为了保护自我中心免受外界威胁的一种适应方式。
(二)自我肯定
人为了形成独特的自我而对自己不断地督促、鼓励与鞭策。自我肯定(self-affirmation)指人保持自我中心的勇气,罗洛·梅把自我肯定也称为“成为自我的勇气”(thecouragetobeoneself)。人的自我中心必须是在不断的鼓励和督促中才得以发展、成熟的。罗洛·梅认为,人有保持自我中心的需要,人的存在依赖于自我肯定的勇气,如果由于外界的影响,人失去了这种勇气,那么他的存在就会逐渐消失。个体有了自我肯定的勇气,才能在自我选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实现潜能。罗洛·梅把这种自我肯定的勇气分为四种:
1.身体勇气(physicalcourage),指人对自己身体力量的肯定。
2.道德勇气(moralcourage),指与同情心有关的勇气。
3.社会勇气(socialcourage),指与人交往,建立亲密人际关系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