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拉德和米勒认为,模仿(imitation)是一种社会学习,这一学习过程离不开报酬或强化,是以强化为基础的。模仿有三种表现形式:相同行为(samebehavior)、仿同—依附行为(matcheddependentbehavior)和翻版行为(copyingbehavior)。
相同行为是指同一情境下,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所做的行为反应相同。如,演唱会上某一个歌迷欢呼雀跃,其他的歌迷也跟着大喊大叫。这些人彼此可能并不认识,但是在歌手深情的歌唱下,他们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相同的行为反应。
仿同—依附行为是指观察者盲目重复他人(尤其是威望高、令人尊敬的人)的个体行为。例如,少男少女看见自己心中的偶像(歌星或影星等)穿某一款式衣服或留某种发型,于是,他们也效仿偶像们的穿着打扮。
翻版行为是指在他人指导或示范下,做出某一行为。例如,教师教儿童学习广播体操,并给予指导或纠正,这种翻版行为因而逐渐被强化。翻版行为必须与指导或示范的行为相一致,否则不仅得不到报酬的强化,反而会受到惩罚。在某一情境中习得的翻版行为可以类化到其他类似的情境中。
那么,究竟哪些人是人们模仿的对象呢?米勒和多拉德认为以下四种人最容易成为人们效仿的对象:
1.年龄较大的人;
2.智力高、能力强的人;
3.社会地位、等级较高的人;
4.各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多拉德和米勒认为,模仿学习只是操作条件作用的一个特例。如果模仿行为受到强化,它就会像任何其他行为一样,得以巩固;而如果模仿行为得不到强化,那么个体就不可能习得该行为,也就是说,仅仅依靠观察而没有强化就不能引发模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