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性观
行为主义倡导者华生把人看成是环境中种种刺激(如声音、气味等)的反应者,他所持的人性观被称为“空洞有机体”(emptyorganism)人性观,即认为人性无所谓善与恶,性善或性恶乃是由于个体受到环境影响、后天塑造的结果,环境是人格的塑造者,每一个人的人格都取决于其从刺激与反应间所学习到的联结。这与精神分析学派主张的“性恶论”以及人本主义所倡导的“性善论”(人的善是自然的、与生俱来的)截然不同。
二、人格界定
华生1919年提出,人格是指一个人在反应方面的全部(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资产(Assets)和债务(Liabilities)。其中“资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组成的各种习惯的总体,社会化的、已被调整过的各种本能,已被锻炼过的各种情绪,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组合和相互关系。二是可塑性与保持性之间的高度协调。“可塑性”是指形成新习惯和改变旧习惯的能量,“保持性”是指已经建立的各种习惯在失去作用之后重新发挥作用的速度。个人所具有的“资产”能够使之适应当前的环境,并与当前的环境保持平衡,而且也能够适应变化了的环境。所谓“债务”是指那些在当前环境中不发挥作用,并且会阻碍个人对已改变的环境进行适应的,各种潜在的或可能的因素。1930年,华生又指出,人格是一切动作的总和,或者是各种习惯系统的最终产物。
华生认为,人们生来具有相同的素质,但是因为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所受的教育训练不同,所以,不同的人就会形成不同的习惯系统。例如,数学习惯系统、宗教习惯系统、爱国习惯系统、消遣习惯系统、私人习惯系统、普通习惯系统、特殊习惯系统和父母习惯系统等。一个人在某一年龄时各种习惯系统或动作流[1]的横切面,就是他在该年龄时所具有的人格。华生指出,虽然人格是由一切动作组成的,但是其中总有一些占优势的习惯系统,而根据一个人占优势的习惯系统,就可以判断他的人格特征。另外,还可以根据占优势的习惯系统对人格进行分类。
三、人格发展
人格发展是由遗传而来还是受环境的影响,在这一问题上,华生强调环境因素的重要作用,属于典型的环境决定论者。他认为,只要对环境有足够的控制,心理学家就可以将儿童塑造成他所想要的任何成人。因此,华生(1930)曾宣称:“给我一打健康的、没有缺陷的婴儿,在我设定的世界里教养,我保证随机选出任何一个婴儿,无论他的能力、嗜好、倾向、活动、职业、种族等种种因素如何,我都能够把他训练成为我所选定的任何一种类型的专家——医生、律师、艺术家、企业家等,甚至也可以把他训练成为乞丐或盗贼。”
华生认为人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改变的。他特别强调童年期人格变化的重要性。他指出,幼年和少年是个体形成各种习惯系统的时期,也是人格变化最快的时期。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新的习惯系统不断形成,而旧的习惯系统逐渐消除,就好像蛇每年都要蜕皮一样。3岁儿童应该具有组织良好的3岁的人格特点,即具有一套适合3岁的习惯系统。随着新情境的需要,4岁儿童应该形成一些新的习惯,而废弃掉某些3岁时的习惯。例如儿童到4岁时,说话不流利、尿床、吮吸手指等习惯都是大人不允许的,因而他就必须努力克服或消除它。如果婴儿以及少年时期的习惯系统没有消除掉而被带到成年时期,便会妨碍人格的健康发展。一般说来,人长到13岁以后,习惯系统就基本上已经定型,除非发生新的强烈刺激,否则一个人的人格不会再发生大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