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云忽然从他身后绕过去,飞快的在他另外一张脸上一抹。他颇为气愤,忍无可忍抓住她的手大声叫道:“别闹了,你手弄脏了,用水洗一下嘛,干嘛往我脸上抹。真过分。”说完紧紧抓住她柔弱无骨、温软滑腻的四根手指,心里一阵异样感觉。
凌霄云哧哧一笑道:“我喜欢啊。”
金叹月两眼翻白,道:“我不喜欢。”
凌霄云嫣然一笑道:“你不喜欢关我什么事,我喜欢就行了。”
金叹月嘟嚷道:“刁蛮任性。”
凌霄云狡猾笑道:“刁蛮是本姑娘的小名,任性是本姑娘的外号。还不快放开我的手?握着很好玩?”
金叹月一怔,赶紧甩开她的手,气呼呼地转过身,快步流星的往杨柳巷子的方向走去,赌气不去理她。
凌霄云笑着追上去,跟在他后面大呼小叫,一会儿指着街市两边唧唧喳喳的说笑,一会儿嘲笑金叹月走路姿势古怪。
金叹月幼年时腿上生过一次大病,痊愈后留下了后遗症,若不紧不慢地走路,那后遗症不明显,可一旦走的太快,右脚便容易出现八字步,看来十分滑稽。
金叹月听她没完没了的嘲笑,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凌霄云扬起头来,得意洋洋地与他对望,寸步不让。金叹月无计可施,索性来个不闻不问,把她当做空气,她笑由她笑,她闹由她闹,我自闷头走路,管她吵吵闹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