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媒介不可避免地成为现代工业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同样遵循市场的规律,大众传播媒介成为“文化工业”,追逐利润成为它首要的目标。媒介随时面临着被政治、经济利益集团所控制,从而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的危险。那么,媒介的社会责任、社会道德、社会关怀的价值立场意义又如何保障呢?显然,这些问题又成为当代媒介批评所面对的价值立场和选择。如何去商业化和政治化,成为当代媒介批评的价值导向。正如有研究者提出的,就狭义的“媒介批评”而言,“新闻阅评”、“新闻审读”等来自政府对媒介的控制,必须在概念上与“媒介批评”加以严格区分。媒介批评在其本质上并非一种形式上简单的“批评”形态,而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和理论鉴别。同时,“媒介批评”必须追求理性的客观公正和价值独立。因此,它在形式上更应该表现为一种“边缘对主流的批判”。[3]这里所谓的边缘对主流的批判,就包含着对媒介批评的基本价值立场的解读。
但是,价值立场与社会实践密切相关,媒介批评的价值导向并非是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它渗透着复杂的社会和文化的影响。现代社会人们对媒介的价值立场与人们对“知情权”的诉求密切相关。但是,事实上,“知情权”是对一种理想状态的诉求。对信息传播者而言,报告全部“情”的成本是无法承担的。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了解全部“情”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这样,在现实中,“知情权”实际上转化成为一个新闻选择标准的问题。选择什么样的“情”才是问题的关键。那么,政治体制、市场需求、价值观念、经济利益、媒体所有制、职业道德等,乃至从进化过程衍生出来的人类对不同信息类型的偏好程度都会对新闻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和价值博弈,是解释新闻选择标准最常见的角度。因此,媒介批评应该坚持价值导向的基本要求,但是,在现实中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导向,显然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
二、批判精神
为了使得媒介批评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媒介批评首先就要具备基本的批判精神,以批判为导向,媒介批评的价值才能够充分体现。就其本质看,媒介批评不是对媒介文本的表达技巧等文本的质量高低进行经验式的分析和阐释,显然,它是立足于揭示性、自我反省式的批判导向的媒介研究的形式。
图3-1 斯图亚特·霍尔
以媒介为中心的大众文化研究的批判精神,在早期的文化研究中已露出端倪。20世纪30年代,英国的F.R.利维斯开创了文学批评和大众文化批判中的“利维斯主义”,该学派开启了立足于传统精英文化立场的对大众文化进行分析的批判传统。此后,批判作为一种文化研究的立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英国文化研究的后继者理查德·霍加特、雷蒙·威廉斯、斯图亚特·霍尔(图3-1)等学者创立了著名的“伯明翰文化研究中心”,重点对大众文化进行批判性研究,从而使得对大众文化或通俗文化的批判日臻成熟,并最终达到高峰。其批判精神的核心在于,认为造成大众文化品质“低劣”的根源在于文化的商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