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批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本质,在于为媒介“立法”,建构媒介话语生产的知识体系。同时也基于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发展和文化形态的要求,形成媒介规制。其重点在于探索在特定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媒介发展所应该坚持的基本的价值立场和社会功能取向。由此,媒介批评理论通过特定的理论和方法对媒介本身、媒介与社会、媒介与文化的关系进行反思性批判,从而发现其现代性内涵。正是在此意义上,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就指出,社会生活的内容不仅只有权力与职业,它也包括美学经验、宗教思想、个人价值体系和情感及知识见解的共享的仪式化系统,因此,传播是“现实被生产、保留、纠正和转移的抽象过程”。[1]在他看来,媒介研究的核心是文化批评,即以媒介为中心的传播活动是人类社会文化的主要构成,因此,所谓的媒介研究也要遵循文化研究的基本要求。就此意义而言,媒介批评显然也就具有文化批评的基本特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媒介化社会”逐步形成,大众传播媒介无论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还是作为社会的第三种力量,都已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是支配性的作用。因为媒介的发展所引发的传播与社会、文化的关系等问题,都已远远超出了对信息传播的单纯物理意义上的理解。媒介批评作为媒介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如前所述,其基本目的在于为中国当代社会媒介文化的发展建立规范,由此也就形成了如下基本特征。
一、价值导向
媒介批评理论在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媒介批评理论的发展,客观上都为建构媒介批评的价值体系做出努力和贡献。媒介批评观念的变革,也都是对媒介批评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完善。因此,媒介批评理论和实践的根本目标就在于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立法”,从而建构和完善媒介发展的价值规范和标杆,故而,就此意义看,明确的价值立场导向是媒介批评的本质性特征。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监督者或导航者,媒介批评本身就具有一种“裁判员”的职能,而“批评”该词希腊语为“krités”,指的就是“裁判”的意思,无疑任何评判都会涉及价值的判断。
从媒介批评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媒介批评所坚持的核心价值立场始终反映着大众传播媒介与文化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上述对媒介批评发展历史的回顾可以看出,早期的媒介批评理论的立场在于对于“言论自由”的肯定,表达自由、自由地获取信息,是早期媒介批评所宣扬的基本立场。而正是这一价值立场,推动了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但是,随着媒介的普及和商业化的竞争,媒介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又成为核心问题。因此,媒介批评的价值立场又转向了对真实性、客观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尽管如此,美国新闻学者舒德森写道:“新闻业对客观性的信念不仅关乎我们应信赖何种知识,同时也是一种道德观,关乎我们在进行道德判断时应遵从何种标准。它同时还是一种政治承诺,指导人们应该选择哪些人来评判我们的言行。”[2]正如舒德森所认为的,对客观性的要求其实只是一种价值立场和对新闻业的基本信仰。真实性、客观性等特征并不是新闻内容本身具有的天然属性,只不过是媒介批评确立的价值标准而已。但是,人们在实践中发现,新闻真实性本身是难以实现的一个命题,由此,媒介批评的重点又转移到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强调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