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文化批评研究中,社会性别是一个被广泛应用,但仍有争议的核心概念。人类性别一般分为自然性别和社会性别,前者是从生物学意义上展开的,但是这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总是被人为地划分到社会文化层面,从而形成某一历史阶段和某文化区域中相对固定的性别特征。而性属或社会性别就是对人类性别从社会文化层面进行的界定,旨在对社会文化的规定性、对其所赋予的人类性别特征和性别化的过程进行考察,其核心在于对性别的社会化过程的探究。
一、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与生理意义上的性别不同,性别是指男女在生物学上的差异,社会性别则指在社会文化适应中形成的男女角色、性格、地位、行为特征等方面的差异。[1]简言之,社会性别指基于自然性别的差异而被社会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建构的性别。社会性别不仅是一个词汇,还由此派生出一套分析的范畴和研究的方法,包括社会性别意识、社会性别视角、社会性别分析和社会性别理论等。[2]社会性别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每个人都有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源于社会建构,社会性别规范人的行为,决定了人的社会角色和行为特征。
英文gender一词本身的含义一是指心理学所特指的性,二是指语法学上词汇的性。该词在人文社会学科中被借用,在于和原有的生理学层面上的sex相区别,即“在社会文化差异,而非生物学参照中特指男女性的状态”[3],因此,性属“是指性别差异的社会、文化和历史建构”。[4]一般而言,学术界用sex指涉生理意义上的自然性别,而用gender指涉文化意义上的社会性别。[5]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女性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入,由此引入并发展了“社会性别”概念,使之成为一种分析的范畴、方法和框架,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6]对于gender,中国学界将其译为“性别”和“社会性别”两种[7],但大多数学者将其翻译为“社会性别”,并认为在性的问题的研究方面,要用社会性别制度和社会性别关系来分析现存的文化观念,而不能用现在的概念、现存的观念来进行表述。[8]目前,中国的政治、学术、妇女界等各个领域绝大多数采用“社会性别”的中文译法。
社会性别概念及其研究的兴起,与20世纪后半期西方社会运动和思潮所引发的对既定概念系统进行反思和质疑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因此,社会性别研究与20世纪后期兴起的以跨学科研究方法为标志的文化研究、女性主义研究、同性恋以及族群研究等有直接的联系。就其理论基础来看,社会建构论是社会性别理论的渊源。波伏娃(图14-1)指出,“不论是历史现实还是事物本性,实际上都不是一次性给定的,因而不是固定不变的。”[9]社会建构论首先批判了把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等同的思维方式。比如,说一个女人,出生时在生理性别上是女性,因此,就必然应该拥有女性的社会性别特征,如母性、柔弱性、依赖性等。社会建构论的出现,打破了二者之间联系的固定性和必然性,即人所存在的社会性别特征与人的生理性别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是无关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波伏娃的观点鲜明地体现了社会性别的社会性大于生理性,对社会性别研究起到了奠基作用。
图14-1 西蒙娜·德·波伏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