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联盟公开破坏了《根特和解协定》,于是北方6省(荷兰、西兰、盖尔德兰、乌特勒支、弗里斯兰和苏特芬)和南方安特卫普、布鲁塞尔和根特等城的代表于1579年1月23日在乌特勒支集会,商定“更加紧密地结成联盟”,永不分裂,是为“乌特勒支同盟”。同盟虽未宣布废黜菲利普二世,但规定各省代表组成的三级会议是同盟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宣战媾和,制定统一的军事制度、法律、外交政策、货币和度量衡。乌特勒支同盟奠定了联省国家,即荷兰共和国的基础。5月,奥兰治亲王威廉在盟约上签字。1580年6月15日,菲利普二世发布剥夺威廉公民权的公告,称他是“破坏和平的主犯”和“人类的公敌”,永远剥夺他的公民权,悬赏2.5万金克朗巨款捉拿。1581年2月4日,威廉用多种文字公布辩护书,指出对于一个为善良人争取自由伟大事业而献身的人来说,被敌人无耻地剥夺公民权,只能使人高兴,并表示为祖国的解放将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公开同西班牙决裂。[12]1581年7月26日,奥兰治亲王威廉在海牙签署《断绝关系法令》,宣布:“众所周知,上帝命令君主珍爱其臣民,犹如牧人看管群羊。如果君主没有尽到职责,压迫其臣民,践踏他们的权利和自由并待之如奴隶,那他就不是君主而是暴君。这样,三级会议应依法废黜他,而代之以别人。”[13]于是,联省共和国宣布废黜菲利普二世,正式独立。奥兰治亲王威廉任国家的首任执政。西班牙一再密谋暗杀威廉。1584年7月14日,威廉遭枪击逝世,由其子莫里斯继任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为尼德兰革命和独立事业与西班牙反动当局做了几十年的斗争,最终献出了宝贵的性命,至今受到人们的景仰。
西班牙派大军集中力量镇压根特、布鲁塞尔和安特卫普的革命。他们收买根特革命的领导人,于1584年9月占领根特。1585年3月,布鲁塞尔陷落。安特卫普的资产阶级狭隘自私,荷兰和西兰的掌权者视之为商业对手而拒绝援助。那里的革命派坚持抵抗一年多,于1585年8月被西班牙军攻陷。至此,南方革命失败,重新恢复了西班牙的统治,尼德兰南北分裂的大局已定。1588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进攻英国,损失惨重,几乎全军覆没。1598年,亨利四世颁布《南特敕令》,结束胡格诺战争。同年,西班牙被迫签订《韦尔芬条约》,退出所占法国土地。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执政莫里斯多次领兵打败西班牙人,夺回许多地方。陷于内外交困的西班牙当局,从1606年起被迫与荷兰共和国谈判。1609年4月9日,双方签订12年休战协定,事实上承认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尼德兰北方的革命至此胜利结束。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正式确认荷兰独立。尼德兰南方后来形成比利时和卢森堡国家。
尼德兰革命和荷兰共和国的建立,是近代史上新生力量战胜腐朽力量、弱国打败强国、小国打败大国的生动例证。尼德兰革命是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它在封建制占统治地位的欧洲打开一个缺口,建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具有重大影响。尼德兰革命是在资产阶级领导(与爱国贵族结成联盟)下,依靠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和平民的支持,最终推翻西班牙的统治,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尼德兰的资产阶级主要是商业资产阶级,与封建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不够成熟。他们与西班牙的反动统治有尖锐的矛盾,但在斗争中软弱动摇,害怕群众,有时甚至妥协投降。资产阶级南北两个集团之间的利益不完全一致,有时互相拆台。农民和平民在斗争中发挥很大作用,但自发分散,常常受到资产阶级和贵族的有害影响。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很不彻底,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彻底废除,革命仅在北方取得胜利,而且政权落在大资产阶级和贵族手里,对后来荷兰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七、革命胜利后的荷兰
革命胜利后的荷兰是一个联邦国家,三级会议是最高权力机关,每省不论代表多少只有一票表决权,重要问题须全体一致通过,其他问题根据多数意见决定。国务会议是三级会议的常设机关,有委员12人。委员的名额分配按每省纳税的多少决定。荷兰和西兰两省纳税最多,有5名委员,实际把持国务会议。执政是国务会议的首脑,拥有最高军政大权,由奥兰治亲王威廉家族世袭担任。执政出缺,由荷兰省长代理。首都设在海牙。
荷兰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17世纪的荷兰,工商业和航运业突飞猛进。莱顿的呢绒、哈连姆的亚麻布驰名欧洲。莱顿年产呢绒7~12万匹。制糖、印刷、宝石加工、精密仪器的生产也进步很快。荷兰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商业胜过工业、国际贸易胜过国内贸易。国家维护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商业税和航海税很低。阿姆斯特丹是国内外贸易和工业生产的中心。荷兰的造船业最为发达,居当时世界首位,商船吨数占欧洲的3/4。荷兰商船遍航世界各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波罗的海的贸易、东方的香料贸易,大多控制在荷兰商人手里。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劳动人民的状况却日益恶化。工人的劳动时间长达12~14小时,且工资微薄,生活困苦。农民仍受封建剥削,赋税有增无减,政治上没有权利。17世纪初,荷兰已开始血腥的殖民掠夺。1602年,成立东印度公司,排挤葡萄牙在印尼势力,垄断香料贸易;1621年,成立西印度公司,垄断西非和美洲的贸易。在北美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后被英国占领,改名“新约克”,即今纽约。
在荷兰共和国,阶级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有时很尖锐,并以加尔文教内的派别斗争形式表现出来。莱顿大学教授雅各布·阿明尼乌(1560—1609年)认为,加尔文的先定论不合理,因为人得救与否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是否改恶从善,并非全由上帝决定;上帝本欲拯救每一个人,不幸出现亚当和夏娃的堕落,才决定谁得救谁沉沦。阿明尼乌的有条件先定论,称“堕落后先定论”。另一位神学家、莱顿大学教授弗兰茨·戈马尔(1563—1641年)则认为,早在亚当和夏娃堕落以前,上帝早已决定谁得救谁沉沦,完全否定自由意志作用。这种无条件的先定论称“堕落前先定论”或“绝对先定论”。坚持地方分权的荷兰省长约翰·范·奥尔登巴内维德特支持阿明尼乌派,主张中央集权的荷兰共和国执政莫里斯支持戈马尔派。1610年和1611年,两派分别向三级会议提出自己的主张。莫里斯出面干预,于1618年11月召开多特勒支会议裁决。大会通过决议谴责阿明尼乌派,重申加尔文教的正统观点,并制定多特勒支宗教法规。这次会议被称为加尔文教的“特兰托会议”。1619年5月,奥尔登巴内维德特被处决。阿明尼乌派信徒纷纷逃往英国、法国和德国。1625年,莫里斯死后,迫害松弛。阿明尼乌派对英国17世纪的清教运动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