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统一过程中,国家掌握的土地急剧增加,而且在全国土地总面积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新罗国王继续把大量土地连同奴婢赐给功臣和贵族,作为食邑。佛教寺院也得到大量赐田,有的达万顷。687年,神武王(681—692年在位)下令实行禄邑制,即国家把一定数量土地的收租权按不同的等级赐给文武官员,作为俸禄。722年,圣德王(702—737年在位)宣布实行丁田制,即国家把一定面积的土地授予15岁以上的男丁,其中口分田只限终身占有,不得买卖、转让,永业田可以传世;受田农民成为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国家依附农民,不得自由迁徙,必须向国家提供租(田租)、庸(徭役)、调(贡物)。丁田制的实行,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保证了国家的剥削,但对生产的发展还是起了积极作用。
新罗仿效唐朝实行中央集权制。景德王(742—765年在位)时,设立中央(府、部)和地方(郡、县、乡)各级行政机构,扩充和加强军事力量。至于重要地方,早在神文王时已设置5个小京,由中央直接派官治理。新罗的土地制度(禄邑制、丁田制)和中央集权制度在后来的高丽和李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新罗的统一,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开垦荒地和大规模兴修水利,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为宫廷、贵族和寺院服务的金银细工、丝绸纺织和铸造寺钟等手工业,发展很快。其他如制陶、皮革、漆器和武器制造等,也有发展。首都庆州是国内外贸易的中心,与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贸易日益扩大。
8世纪末,土地兼并盛行,地主的庄园日益扩大和增多。丧失土地的国家农民沦为官僚贵族和大地主的奴婢、家兵或依附农,处境日益恶化。禄邑制和丁田制无法实行。9世纪时,朝政腐败,贿赂公行,宫廷政变不断发生;地方的大贵族和官僚拥有私兵,抗拒中央,称霸一方。农民因灾荒不断、战争时起和负担加重而流离失所,只能“卖子孙自活”。早在9世纪初,已经爆发农民起义。到9世纪末,起义规模越来越大,终于形成全国性的起义**。
这次农民起义,以梁吉领导的北原(江原道原州)起义规模最大,控制了北方半壁江山。896年,西南海岸又爆发“赤裤军”(裤子上缝有赤色标记)起义,他们挥戈东征,直指首都庆州,到处打击封建势力。一些地方土豪和官僚贵族宣布归附农民军,乘机扩大自己势力。例如,王族出身的弓裔,先是归附梁吉领导的农民军,取得信任后于897年据铁原和松岳(开城)自立,接着击败梁吉,901年称王,904年立国号摩震,后改泰封。弓裔势力范围在包括平壤在内的高句丽故地,人称“后高句丽”。900年,土豪甄萱攻略半岛西南郡县,称“后百济王”,形成后百济国。新罗仅保有东南一带地方,与后高句丽、后百济一度形成三足鼎立的新局面。918年,后高句丽部将王建杀死弓裔称王,定都开京(开城),改国号“高丽”,是为高丽太祖(918—943年在位)。935年,新罗王室投降。936年,王建趁后百济发生内讧之机,灭掉后百济,重新统一朝鲜半岛。
四、田柴科制度和高丽的强盛
高丽王朝在农民起义的烈火中诞生,立国后比较注意改革田制,取民有度并发展生产。在统一过程中,国家已控制全国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竭力加强对全部土地的控制权,并且着手改革土地制度和贡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