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兴起较晚,2世纪时形成国家。[5]新罗起初实行贵族民主制,由朴、昔、金三姓贵族交互继承王位,其他贵族按不同的身份(“骨品”)担任高低不同的官职。国家大事须经国王和高级骨品的贵族参加的“和白”会议决定。当高句丽与百济争霸的时候,新罗乘机发展,扩张领土。到6世纪中叶,先后占领富庶的洛东江流域和汉江流域,收复日本在半岛南端的据点任那(562年),国势日强。智征王(500—514年在位)、法兴王(514—540年在位)和真兴王(540—576年在位)时期,实行中央集权,为后来的半岛统一奠定了基础。
新罗的强大和积极向外扩张,引起高句丽和百济的不安。642年年底,高句丽大将泉盖苏文乘军事检阅之机发动政变,拥立新王宝藏王,自称“莫离支”(相当于兵部尚书兼中书令),开始改变政策,联合百济,反对新罗。为了对付高句丽与百济结盟的严峻形势,新罗转而与中国的唐朝联合。660年,新罗和唐朝联军近20万人一举攻灭百济。668年,新罗乘高句丽内讧之机,联合唐军攻陷平壤,高句丽灭亡。唐在高句丽和百济故地设都督府,在平壤设安东都护府,由薛仁贵任都护,实行直接统治。670年,高句丽爆发反唐大起义,得到新罗的积极支持。到676年,新罗经过多次战斗,收复百济和高句丽部分地区。677年,唐朝安东都护府内迁辽东,新罗实际上统一了大同江以南的朝鲜半岛。735年,唐与新罗划大同江为界,正式承认大同江以南属于新罗。
这个时期,朝鲜的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公元前后,朝鲜人已知用铁,“国出铁,韩、濊、倭皆从取之。诸市买皆用铁,如中国用钱”[6]。经考古发掘,在鸭绿江和秃鲁江流域发现了当时的炼铁遗址、炼铁炉和铁制农具。这个时期,朝鲜农业发达,盛产稻米和五谷杂粮。朝鲜人很早就知道植桑养蚕,织造缣布。5世纪以后,兴修水利,推广牛耕,农业生产水平更是有了较大提高。6世纪时,我国史书记载朝鲜的“五谷杂果菜蔬及酒醴肴馔药品之属,多同于内地”[7]。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引起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我国古书里这样记载着当时高句丽的剥削关系:“国中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8]“大家”当然是统治阶级,而“下户”看来已不全是奴隶,主要是“无大仓库,家家自有小仓”的农奴。高句丽在征服东沃沮之后,对当地也是“使大加统责其租税,貊布、鱼、盐、海中食物,千里担负致之”[9]。史书《三国史记》中多有封赐“食邑”的记载。2世纪的高句丽将军答夫,3世纪的密友、纽由、高奴,都因战功获得食邑。6世纪时,金官国主归顺新罗,新罗国王即以其国土赐之为食邑。在统一半岛战争中屡立战功的新罗名将金庾信,被赐田500结、食邑500户。可见,三国时代的朝鲜社会封建关系已成长起来。[10]不过,奴隶制度的残余还长期存在。“生口”“奴婢”“客奴”等在朝鲜史书中仍屡见不鲜。6世纪初,新罗国王下令禁止以奴隶殉葬。562年,新罗大将斯多含平定加耶国,新罗王赐给他300战俘为奴隶,斯多含把他们“放为良人”[11],说明奴隶制度已经过时了。
人民担负着沉重的封建义务。他们除向国家交纳米谷和布绢丝麻外,还要承担修筑宫室、城墙、堤岸等劳役,往往15岁的男女就被征发。此外,丁壮还有服兵役的义务。《三国史记》中,有一则关于高句丽美川王乙弗(300—331年在位)早年贫困,为人佣作的记载。他避祸出奔,受雇于一家地主。地主令他白天砍柴,夜晚须去宅旁的草泽中驱赶鸣蛙,以保证地主能够安眠,“不许暂息,不胜艰苦”[12]。从这里可以看出广大农奴的艰苦处境。
三、农民起义和高丽王朝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