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世纪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阶级分化,出现奴隶。他们喜欢赌博,输急了往往拿人身自由为赌注,情愿当奴隶;然而赢家也觉得不光彩,总是把这种奴隶再转卖出去。据塔西陀说,日耳曼人的奴隶都有一所房屋和家庭,像罗马的隶农一样,主人只索取一定数量的谷物、牛和衣服,主人的孩子和奴隶的孩子可以在一块玩耍打滚。恩格斯称之为一种“比较温和的隶属形式”[9]。与此同时,扈从队制(即亲兵制、侍从制)也发展起来。由于战争的频繁,军事首长及其扈从变成固定职业,彼此结成与氏族关系根本不同的个人效忠关系。扈从不从事生产,专门打仗,本族无仗可打就去有战争的部落参战,其生活和战马、长矛均由首长供给。保卫首长、将军功献给首长,才是精忠的表现。如果首长战死而自己生还,那是极大的耻辱。恩格斯称扈从队是“一种独立自主地从事战争的私人团体”,“成为古代的人民自由走向衰落的开端”[10]。
这时日耳曼人军事首长的权力不是无限的,所以军事首长并不是真正的国王。他靠才能当选,与世系无关。他只能以英勇善战和身先士卒来影响别人,不能一意孤行。贵族议事会处理一般事务,军事首长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成员。真正的权力集中在民众大会,它有权决定和与战,判处死刑,但不进行讨论,人们以挥舞武器表示赞同,以叹息表示反对。这种政治制度被称为“军事民主制”,已经处在国家诞生的前夕。
日耳曼人的宗教信仰有许多与北欧居民相同。例如,他们都崇拜战神奥丁(Odin,又名沃丹Woden,也是人类和文化艺术的创造者,旅行的向导)。塔西陀说奥丁是他们最尊崇的神,甚至可以杀人祭奠。奥丁神之妻弗列亚,是婚姻和家庭的保护神。敦那尔是雷电之神(北欧人称托尔神,Thor);据塔西陀说,出征前首先要对敦那尔神唱赞歌。这些神的名称一直保存在对星期的称呼中。[11]至于基督教崇拜,那是公元3世纪的事。在日耳曼人中还流行对死者的崇拜,他们实行火化并将骨灰装入坛子里埋掉。
从塔西陀到民族大迁徙前,日耳曼人的进步尤快,惜无文字记载。考古发掘表明,他们与罗马的贸易一度繁荣。他们用家畜、奴隶和琥珀换取罗马的武器、纺织品和金银制品。与此同时,农牧业、金属加工、纺织和造船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人口急剧增加,终于汇成民族大迁徙的汹涌洪流。
二、民族大迁徙和日耳曼人的建国
公元4—6世纪,一批又一批的日耳曼人(也有斯拉夫人、匈奴人等)向罗马帝国境内迁移,史称“民族大迁徙”。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日耳曼人内部,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的萌芽;强有力的军事首长及其扈从,渴望向外扩张,掠夺土地和财富。罗马奴隶制帝国早已没落,奴隶、隶农不断起义,并把日耳曼人视为救星。原住我国北方的匈奴人,自从被汉朝击败后分裂为二,一部分经中亚辗转进抵黑海北岸,于公元375年进攻住在那里的哥特人并迫使其迁移,是为民族大迁徙的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