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则把“逛街”看成“购物的本质”。把它看成本质不仅因为这是获取可供购买的商品信息的方式,而且因为只有通过与物品的直接接触才会激起“愿望”,从而产生“购买欲”。在很多女性看来,无论购买与否,购物活动都能得到快感。女性提到“购物”一词时,相对于男性更有可能含有享受休闲的意思。可以认为,男性竭力要把购物纳入“工作框架”,而女性则将之归于休闲一类。这表明男性或者因为要适应社会生活,或者因为传统上他们要更多地投入工作,所以倾向于把购物置于“工作”的名目下,即使在他们眼中购物已附加了“女性”的形容成分。因而,他们不但不期望以购物为乐,而且认为评价购物的合适标准也是那些用于工作的,即合理性和效率。而女性倾向于认为购物是休闲,尤其是添衣置装,更是实质上的放松娱乐,完全把它同工作与家务区分开来。由此,她们必然倾向于视购物为“乐趣”,拒绝任何完全实用或功利的提法。
这两种观念合理地服务于各自的购物方式而轻视另一方。男女两性都认为各自的购物方式是自然合理的。所以,男性意识形态不仅为男性提供一种不削弱他们自身性别感觉的购物方法,而且还支持他们把女性购物方式描述为“非理性”,以便重新强化男性把女性看做易于冲动的和非理性的传统观念。
若把男性模式作为标准,那么他们就能够批评女性:花过多的时间购物;逛太多的商场;在选择商品时犹豫不决;逛店无数最终所买却是她们第一眼看上的;等等。女性因此被指责为“虚耗光阴”和“太挑剔”。
相应地,女性也用她们的购物观作为意识形态,其作用是既为自身的行为辩护又否定男性批评的合理性,但是她们的意识形态往往是“防御性”的,经常表现为女性抱怨男性:不花足够的时间购物;试图限制她们只逛一两个商场;不知道她们的所好;常常买他们第一眼看到的,然后匆匆离店;对产品无知无识,对价格无知无觉;等等。所以,以女性的观点来看,男性是蹩脚的、浪费的和不经济的购买者,而不那么“非理性”。
总的来说,与男性相关的购物态度聚焦于“需要”的修辞,而女性购物态度则在于“愿望与欲求”的修辞,这在阐明“后现代”消费社会的理论方面具有意义。因为这些理论在呈现以满足愿望和欲求为中心的现代或后现代模式的同时,也显然呈现了传统或前现代消费环境中以满足需要为核心的模式。于是可以说男性是“过时”的消费者,而女性是现代的高级消费者。“如果人们假定这种趋向将持续,越来越多地强调休闲娱乐消费,并且想象购物为愉悦的,本质上是休闲的活动,近似于旅游和其他富有情趣的娱乐形式,那么这可能意味着男性面临选择:要么变得越来越‘女人气’(或许加入‘新型男性’的行列),要么在后现代的消费社会里越来越被边缘化。”[2]
二、妇女乐园:**与解放
作为一种女性实践,购物的成功就像运动、战争或商业上的成功一样变成了一种“权力”的来源。假如“家”对妇女来说意味着家庭奴役,意味着她们对父权制资本主义通过基本家庭结构施加给她们的要求俯首听命,那么,购物广场就成了所有对立的、解放性意义的集结场所。可以把购物广场看做这样一种空间,即妇女可以进入的公开场合并被授予了权力与自由。中产阶级妇女通过购物而跨越公共和私人界限的实践已经成为可能的了,这表明了与过去的重大断裂:百货商店等购物空间实际上成为除教堂之外的第一种公共场所,无须男伴到这儿一逛,对女性来说是体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