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处我国南方中部,长江中游地区,有“鱼米之乡”、“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旅游资源也很丰富。湖南具有优越的农业生产条件,光热充足,降水丰沛,雨热同期,河网纵横,可以以此为基础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农业基地。湖南地形复杂,地貌多样,有利于发展立体农业和开展多种经营。湖南水资源丰富,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优势条件。湖南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且共生矿和伴生矿多,综合利用价值很高。湖南旅游资源丰富,加之历史人文荟萃,具备很大的旅游开发潜力。
湖南自然资源的主要问题在于:地少人多,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山地、丘陵区存在着洪水灾害,洞庭湖区及四水尾闾存在着洪涝灾害的潜在危害;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缺乏,一部分重要的矿产品位偏低或资源量不足;森林生态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一部分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
总体来看,湖南具备大规模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在我国是一个自然条件较好且开发潜力甚大的省份。
一、土地资源
湖南土地资源具有以下特点:(1)山地丘陵面积广大。除洞庭湖区及湘、资、沅、澧四水下游河谷平原外,其余地区大部分为山地丘陵。(2)土地类型复杂多样,农业用地比重较大。全省有耕地378.94×104hm2,其中高质量的水田占有很大比重。(3)土地可更新性比较强,土壤中的各种矿物质元素既易于被淋失,又能够得到有效补充。但农用地长期施用化肥和农药,往往导致土质下降。(4)土地生产力的地域差异明显。耕地多集中于湘北、湘东和湘中,宜林地则以湘西、湘南为多。(5)土地后备资源少。全省未利用土地250×104hm2,人均未利用土地0.04hm2,在全国居于中下游水平。
鉴于湖南人多地少、开发力度加大、耕地保护困难的现状,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湖南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统一规划,加强调控。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确保湖南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在确保国家和湖南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实行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当务之急是搞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妥善安排各类用地,保红线,保增长。科学构建耕地保护目标体系,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占有耕地、补充耕地等重要指标。(2)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合理利用各类土地资源。平原地区以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山地丘陵区以保护生态、减少水土流失为重点。(3)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依照法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国家重点工程外,一般性建设项目均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圈外新占农地。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坚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不动摇。要逐步做到“先补后占”,把补充耕地作为批准农地转用的前提,严格控制因农业结构调整而毁坏耕地。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到2020年,湖南耕地保有量必须达到5655×104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53×104亩。这是湖南必须坚守的耕地保护红线。(5)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湖南省已确定了“北整理、南开发、西建设”的土地开发整理总体框架构想。(6)狠抓土地执法,对于非法毁损耕地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严重土地违法行为,要运用刑罚手段给予坚决有力的打击。
二、矿产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