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化志愿者和文化团体志愿者的星级评定名单;
负责辖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
指导辖区内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文化志愿者
基本要求
文化志愿者基本要求
文化志愿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a)热心公益文化事业,自愿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b)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c)具备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所对应的知识、技能或资源;
d)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如身体条件许可,本人申请、经注册部门同意可放宽至70周岁);
e)具有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文化团体志愿者基本要求
文化团体志愿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a)要求有20人以上(含)的文化志愿者群体;
b)具有自我组织管理团队的能力;
c)有相应的文化活动项目;
d)每年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权利与义务
权利
文化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a)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b)参与文化志愿者星级评定;
c)就志愿服务活动对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d)优先享有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演出活动观摩和文化鉴赏等机会;
e)享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特殊贡献加分;
f)有退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
g)享有《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文化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b)每年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
c)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参加服务活动;
d)不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e)自觉维护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
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服务活动要求
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应健康、积极向上,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服务活动分类
文体活动类:参与和开展文化节、读书节、运动会等文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