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基层文化服务网点建设。基层文化服务网点是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落脚点。要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小型文体广场建设,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资源,坚持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在城市以提升便利性为目标,以街道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强文化服务网点建设;在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以促进均等化为目标,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群众经常活动的地段,设立基层文化服务网点,为开展流动服务提供基本阵地。
(二)配备流动文化服务器材设备。加大流动文化服务所需器材设备的配备,逐步使县以上公共文化单位具备经常性开展流动服务的条件。继续实施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等流动文化服务项目。开发生产适应不同类型文化单位和不同地方需要的流动服务车,以及其他流动文化服务器材设备。东部地区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采购和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备,中西部地区和其他老少边穷地区,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地方适当自筹的办法,分期分批配备与服务人口、区域相适应的流动文化设备。
(三)强化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流动服务职能。把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机构的职能职责,在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时,充分考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需要,增加相应建设内容,提出明确的职能要求;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对村和社区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充分考虑公共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实情况,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移和服务下移的要求,更多地面向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四、创新流动文化服务运行方式
(一)推动流动文化服务标准化。把流动文化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制定流动文化服务标准,明确公共文化机构特别是基层服务网点在流动文化服务所需场地、功能设置和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具体指标;明确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对象、范围、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形成流动文化服务规范,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二)建立流动文化服务供给目录制度。围绕读书看报、参加文化活动、进行文化鉴赏和看电影看戏等重点内容,结合流动文化服务特点,创作生产一批形式多样、小型轻便的群众文艺作品,精选一批文艺类获奖作品、文化培训讲座和文物美术展览,储备一批能够经常参与流动文化服务的各类文化艺术专家人才,形成流动文化服务资源库,建立供给目录和供需对接平台,通过新闻媒体、服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根据自身需求,可选择地参与和享受流动文化服务。
(三)推动流动文化服务社会化。在发挥政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对流动文化服务内容、运行和保障等方面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流动文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运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文化非营利组织、民办文化实体、文化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群众文艺团队和文化志愿者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实现群众文化的自我服务和自主创造。
五、丰富流动文化服务内容
(一)依托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服务。扩大实施以县(区)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以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为流动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定期为分馆和流动服务点配送和更新图书、报刊和农业技术资料,开展读书活动、读者咨询、培训讲座等延伸服务。利用流动图书车广泛开展便民服务,为群众借阅图书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图书漂流、阅读推广、图书换读等流动图书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