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包容性政治和经济制度,是推进包容性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建设包容性经济和制度,须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前提,主要原因是:其一,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都有必要以宪法和法律予以确认,以保证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进而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没有强有力的宪法和法律制度保障,改革难免流于口号式的宣誓,难以付诸实施。其二,要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则须进一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至上地位,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只有权威性的宪法和法律及其实施才能确保改革的确定力和公信力,保证改革能够按照预期稳步推进。其三,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至上地位,则须以法治国家建设为手段,将法治融入国家建设理论当中,以法治国家建设奠定宪法和法律的至上地位,祛除政治和经济制度建设中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确保制度和体系的稳定性,进而保证改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合法性。因此,实施包容性发展,建立包容性政治和经济制度,需要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和前提。
(二)包容性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法治顶层设计
包容性法治国家建设需要通过法治顶层设计[81]框定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前文提到的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有何区别?制度、体制、顶层设计存在何种关系?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厘清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的关联与契合。“制度”通常指比较根本的规则,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范化、系统化、定型化的社会关系体系,“体制”侧重于制度系统,一般理解为对制度的体系设计和框架结构,“顶层设计”指对整体结构的全面布局与安排,就好比建一座房子,“顶层设计”为房屋的总设计图,“体制”是房屋的结构图,那么“制度”就是具体的施工图。
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年底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尊重实践、尊重创造,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82]这一重要论述切中要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更加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指明了方向。由此,可以归结包容性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法治顶层设计的几个要点。
首先,改革的顶层设计关键在于以包容性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和前提。法律作为主要的公共判断标准,对于解决价值分歧,具有不可替代的规范性作用。无论是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都必须以宪法为基本准则,以保证改革的公信力和确定性,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保驾护航。法治国家建设所应具备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权威以及法治化所要求的良法之治,可深入体现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同时,法治化建设对于协调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保证二者协调、相适应,对于建设包容性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具有基础性、框架性作用。因此,包容性的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法治顶层设计和未来蓝图的关键是建设包容性法治国家,以包容性法治国家建设推进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