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年先生是持方以智为气一元论的主要代表。他认为“在方以智的哲学中,水火二行实质上都是气,都是‘一气’的不同形态,而不是比气更根本的实在”[9],“方以智虽然强调水火二行,但从实质上看,水火都是气,所以方以智的哲学还是气一元论,不是水或火的一元论。方以智的一切皆气、虚实皆气及一气两行的观点是对宋明时期一元论的继承和发展”[10]。张岱年先生在分析方以智气一元论的特点时指出:他“在我国自然科学不断发展、西方自然科学已经传入的情况下,更明确地用气来解释声光现象。……在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基础上,方以智阐发了他对宋明道学反复讨论的理气、道器、理物、心物诸问题的见解”[11]。近年来,罗炽先生亦认为方以智在宇宙的本质问题上是气一元论,而“火”无非是“气”的一种表现形态[12]。
除了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之外,学界也有调和二者的主张,如肖萐父等先生认为“方以智根据质测之学的发展,把标志物质实体的‘气’与标志物质永恒的‘火’统一起来,创立了他的‘火——气’一元的唯物主义自然哲学,使朴素唯物辩证法的气一元论充实了新的内容”[13]。郭齐勇教授在坚持方以智“是以气作为万物统一的基础”的同时,认为“火”与“水”只是“气”的两种属性,“所谓火,是指物质的运动以及运动之发散、变化状态;所谓水,则是指物质运动之凝聚、收敛状态。……火既与水相对,同时又超越其上;作为与水相对的火,自然指物质的具体运动形态;作为超越其上的火,则指作为整个物质运动的基本属性而言”[14]。张学智教授亦认为“方以智论火和气,是在两个层次上:火以质言,气以构成物质的基元言,二者并不矛盾。但综观方以智的整个思想,他更重视的是火,因为火解释了运动的原因、内与外、天与人、主与从的关系。这是他的学说的重点。五行尊火的思想虽然不是他首创,但他借前人的思想成果对事物的动能及内外、天人、主从关系的说明却是有见地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