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分析未免滑稽,既有个三角四角了,五角六角又有什么区别?如不是暗恋宝玉,她为何偏以自己一向的傲慢之身,对宝玉独有破例的表示?“暗恋”而并不相与争夺,有好感但已不可能考虑婚嫁,这正是妙玉尴尬而痛苦、令人哀怜痛惜之处。实际上,稍加思考便知,《红楼梦》不过是曹公自传,那贾宝玉便是雪芹的影子替身,他是那封建时代的王孙公子,满脑子的“男性中心主义”,如今可笑的研究者把贾宝玉美化“提升”成什么“初步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封建礼教的反抗者”云云,真是笑煞人也。在我看,贾宝玉不过是西门庆的一个“翻版”,他不同于西门庆,不过是因为他还未“成年”,还是个孩子,他的潜意识里早已种下了“妻妾成群”的皇帝之梦,占据所有女孩子的想法。他讨厌结了婚的“婆娘”,喜欢所有青春的少女,他说她们是“水做的”,表面上是赞美她们,但他却不愿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离开他,他虽然尚未从肉体上染指或占有她们,但潜意识中却已固执地认为她们都属于他(按:这里没有贬低贾宝玉、贬低《红楼梦》的意思,也谈不上是贬低)。因为贾宝玉不过就是一旧时代的王孙公子,没有无产阶级的两性道德观,即便是无产阶级—西蒙·波伏娃也还说,他们也不见得不歧视妇女。贾宝玉是一个“未成年”的、还没有恶的表征的男性中心主义者—而贾宝玉的意识就是曹雪芹的意识,他就是固执地要写贾宝玉(也就是他自己)的多情风流,他的潜意识里固执地认为,他有权力爱所有美好的女性,而所有美好的女性也必然爱他,妙玉自然也不例外。这不但不奇怪,而且很正常,是明摆着的,就是这样。
我这里无意一一将刘心武先生的观点质疑和推翻,只是随便扯到几个例子。对他的小说,我一向还敬重,不论是思想深度,还是小说技巧,在当代作家中都属上乘。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把红学考证和小说写作分开,不以“修正”和“恢复本来面目”为己任,因为这样做,好比是硬给米洛的维纳斯再装上一截胳膊,讨不得什么好的。不过,要是另外塑一个别一姿态的维纳斯,甚至单是塑两只胳膊,却也是可以的。如果去掉上述前提,我将为刘心武先生的《妙玉之死》叫好。在这个小说中,我看到了贾府败落后的世态炎凉,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更兼看到了一个沉着镇定 、智慧超凡、侠骨柔情、坚贞勇敢的妙玉的形象;另外小说在穿插人物、安排情节以及语言叙述上,都颇得古典小说的神髓,尽管有些人物安排有些枝蔓散乱,有的场景和对话不那么可信—比如忠顺王爷逼妙玉屈其**威时的脸谱化的描写,就过分“现代化”了,显得幼稚,与原作相去远矣。另外,结尾处壮烈的“爆炸”,虽然在刘心武先生看来可能颇觉得意,但在读者看来却恰恰拆除了他试图“揭开原著谜底”的奢望—这是典型的现代式的写法,无论是曹雪芹还是“糟糕”的高鹗先生,都是绝对不可能这么写的。
写到这里,我颇有些惶惶然了,因为是编发刘先生小说的刊物的朋友相邀命笔,便拉杂写下了如许文字。我对红学几一无所知,对刘心武先生的小说又一向看重,未料却说出许多不恭的话,怎地便如此抖胆?想来还是因了对《红楼梦》、对小说所取的阅读视角和评价角度有所不同,小说就是小说,小说就是虚构,就是托思寄情的幻象,自遣矣,自娱矣,很难讲你写得不对,我写得对,天知道曹雪芹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又是怎么想的。即便《红楼梦》是部残书,它也照样传世夺人;如有续作,大家也姑妄读之。即便是“貂尾续貂”,也不可能了无断痕;哪怕是“狗尾续貂”,也很好玩,又何必争什么对与否?想到此,就有些释然。借着曹雪芹的原句,并读《妙玉之死》的愉悦,随手写下几句打油,聊作自我宽解,并请刘心武先生宽恕妄言:
芳情本自遣,雅趣何须辨;
古今闲来客,戏说妙玉言。
何必论高低,自让读者看;曹公惜已去,如何作评判?
1998年5月,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