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我细读文末的《后记》时,便又大大地疑惑了。因为刘心武先生告诉我们,他献此作,是证明他红学研究“探佚的成果”,他“大声疾呼:不能相信高续,高鹗出生比曹雪芹晚半个来世纪,两人根本不认识……”因此他认为,高鹗的续作是“对曹雪芹原意的歪曲与亵渎”。基于此,他的《妙玉之死》便成了对曹著原意的一个匡复,因而也就是读者应当“相信”的可靠的发微与“大解谜”。
在未读这“后记”之前,我还认为这小说是很有意思的,在读了之后,反而觉得没意思了—我们的作家好像认真得有点偏执、偏执得有点像孩子。他忽略并弄错了一个前提,小说毕竟是小说,不是现实,我想即便是曹公雪芹,在小说开始时也未见得已经排定了妙玉(以及其他人物)的结局。没有哪一个小说家能在落笔之前,就事先完全想好了他的人物的经历和命运,他实际上不过是大致有个框架,边写边想,有时人物自身的性格逻辑还会左右和改变作家的初衷,比如托尔斯泰写安娜之死就曾设想过多个不同的结局。连生活本身都是偶然的,某个葬身车底的人那天要是不出门不就啥事都没有吗?现在小说家们甚至会给一个小说同时设置多个结尾,“后结构主义”者还把小说写得像扑克牌那样可以随意拼接。实际上如果是让曹雪芹重写一遍《红楼梦》,不看原稿,恐怕写出来也会与原来的大相径庭,凭什么就认定你写的这一结局就那么符合原作的逻辑呢?作为小说,特别是这种“元虚构”式的小说,试图证明自己的“真实性”和“复原性”,是很可笑的。高鹗先生已不在世(他够冤枉了),无法和你争辩,如果能,他一定会说,你说我比曹公晚生半个世纪,你比我还晚生两个世纪呢。你们俩人要到曹雪芹那里讨公道,曹公也会无奈地笑道,天知道你们俩谁写得更对,因为我也还没想好怎么写呢!
以“修正”为目的,刘心武先生的许多想法看似有理,其实是可疑的。如他穷究第五回“太虚幻境”中关于妙玉的判词,在“肮脏”字眼上做文章,理由是不充足的。其实这“十二钗”的曲辞只能是个大体上的纲领,好似诺查丹玛斯的“大预言”那种秘谶一样,含混得很。有两种可能,一是全书写作初始时拟好的“大纲”,二是书稿基本成形后又作的“概要”。不管哪种可能,其中词句都只能含糊笼统,如果都说得很情楚,“谜底”在前五回已揭得昭昭然,那便无须再费百万字的笔墨了。怎见得“肮脏”一词在这里就不作“龌龊”而作“不屈不阿”解?作前者解就是“绝大的错误”?实际上,稍稍斟酌一下,不难体味出,“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句中的“肮脏”,只能作“沦落玷污龌龊不洁”讲,换成“不屈不挠”根本就不通。另外,那段写陈公子也俊痴恋着妙玉的情节本写得很好,但也就是“虚构”而已,刘心武先生又强说这一“大胆推断”恰符曹雪芹的暗示,是原作本如此,就又显强辞,没意思了。据我看,那妙玉所暗恋的“王孙公子”不是别人,就是贾宝玉。刘心武先生这样分析道,“……妙玉明明知道宝玉与黛玉、宝钗已构成了一个‘三角’,倘再加上湘云,已是‘四角’,难道她还想插足其间,构成‘五角’,谋一姻缘吗?这是说不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