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顿一辈子创作的室内乐作品据统计达80余首,这与他的百首交响曲的数目几乎不相上下。由于当时室内乐作品仅在贵族沙龙中呈现,而早期的乐谱出版尚未成形,相当一部分乐谱因为誊抄过程中的错误而无法再被确切地演奏出来。不过,海顿是一个大器晚成的音乐大师,直到18世纪的70年代,已过不惑之年的作曲家才真正意义上地完成其室内乐创作的成熟蜕变,以多元化的特征征服了整个欧洲,这一场“流行”竟一路风靡到19世纪。就弦乐四重奏而言,海顿从70年代的成熟黄金时代到90年代末的作品都称得上室内乐创作的上乘之作。这是相当特别的一条轨迹,因为海顿在此期间的所有四重奏创作一直在变换着风格,在多种元素间游走。很难用“进步”来形容海顿的作品,恐怕用不断地“突破”形容更为恰当一些。以音乐评论家唐纳德·托维(DonaldFrancisTovey)的现代观点来看,海顿是音乐历史上最具深刻领悟力的智者:
凭借作品Op20的历史性进步,海顿的四重奏作品已经实现了作曲家的期望并引人注目;之后的发展从历史的角度而言都不能称之为“发展”,而是变幻,每一部都是杰作且各不相同。……此后的所有作品,甚至最后一套作品Op76都无一相同,它们保持了如作品Op20中变化多端的音乐主旨。
在这张有明确年代线索的唱片里,耶路撒冷弦乐四重奏需要呈现的正是这样一条轨迹,海顿在四重奏创作上的三个阶段依照时间顺序逐个登场:包括1772年的作品Op20、1781年的作品Op33及1797年的作品Op76。从标题来看,这三首尚不是人们最为熟悉的旋律。不过从收藏的角度看,每一部都是在不同时期值得琢磨的代表作品:它们清晰地勾画出海顿四重奏创作是如何一步步地演变,直至达到无可辩驳的高度。富有逻辑感的音乐爱好者自会有一种昨日重游的舒畅,这三首精选之作满足了人们对于成熟期海顿室内乐创作的全部想象和期待。
海顿1772年创作的这六首四重奏作品,亦被称为“太阳”四重奏,被看作是作曲家在四重奏领域的首批成熟之作,甚至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巅峰之作”。托维注意到了作曲家在这些作品中呈现的多样性:强烈的感情主义,有力、不断推进的戏剧冲突,恶作剧式的智慧,对异族音乐的接纳(比如吉卜赛音乐)以及经过细心研究过后的赋格手法在终曲上的应用。入选唱片的F小调弦乐四重奏是作品Op20的第五首,大约于1779年在阿姆斯特丹和柏林出版。在海顿自列的目录上,这首四重奏被排在整套作品的第一位。
相比较海顿早期的作品创作,人们第一次在“太阳”四重奏这套作品中看到了全新的、有分量的语言表达。1760年年末1770年年初,海顿进入所谓的狂飙运动时期,作品充满尖锐的和弦、突兀的转句、少见的小调和声。同时作曲家专心研究对位法并尝试写赋格,不过需要特别声明的是:这种赋格和巴赫的赋格作品不大相干,而是源于意大利的维也纳传统赋格。写于1772年“太阳”弦乐四重奏Op.20的终乐章正是此类赋格的典型。海顿的旋律特性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呈现出来的复杂和细腻也成为室内乐作品中稳固的品质。“太阳”四重奏褪去了贵妇身上矫情的鲸鱼骨内撑支架,让人不再纠结于对位法的客套乏味,但是它们依然保持了精美的蕾丝与优雅的蝴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