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理解西方的浪漫主义是否有一定的隔膜呢?浪漫主义时代是个文学、音乐都很发达的年代,就文学部分来说,国人可能比较熟悉法国作品。雨果和巴尔扎克都有不少人在读,而德国的浪漫派作家,让·保尔、E.T.A.霍夫曼及其他对于浪漫主义产生影响的人物也许就没有如此广泛的受众了。
雨果和巴尔扎克生在浪漫主义时代,他们的文字却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交汇,舒曼所热爱的富于幻想的诗人则属国人不那么熟悉的范围。我们认识的浪漫主义文学是否狭窄?有意思的是,浪漫派音乐家的作品始终拥护者众,包括晚期浪漫主义,大家之作少有不被重视的。浪漫派音乐被认为是“古典音乐入门”的捷径。那么当我们从肖邦听到瓦格纳,从舒曼听到马勒的时候,音乐中的浪漫主义给我们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每一个人都在表达强烈的、截然不同的自我。
浪漫主义时代是一个音乐家们关注自己内心世界,而且坦坦****加以表现的年代。我读苏轼的《赤壁怀古》时,看到“多情应笑我”之句每每感觉有点儿好笑,这样的文学家竟然在感怀之后还不忘自嘲一句,好像自己不应该抒情似的。相对而言,西方人就没有那么多顾忌,海顿与莫扎特的社会地位不及士大夫,表露真心却总直截了当,仅是后人加上一些限制性的理解。到了浪漫主义时代,我们看到更多“自我”,作曲家的性格、气质、情绪变化,等等,甚至于具体事件、爱情、音乐中的故事,等等。也许正像雨果所说,“艺术的自由”成为时代的第一追求。
音乐中的浪漫主义不仅覆盖19世纪的大部分时光,还延伸到20世纪前期,不同阶段的作品有巨大的差异。瓦格纳的浪漫与肖邦的浪漫是一脉相承,还是另起炉灶?当我们面对肖邦这位浪漫派音乐的巨匠时,我们是否明白他音乐的宝贵之处?它们对于浪漫主义时代又有着怎样的意义和价值呢?
两种浪漫主义?
要明白肖邦作品不可替代的价值,我们首先需要明白,这个漫长的浪漫主义时代中,其实包含了至少两种浪漫主义。
雨果在一篇序言中提出前述“艺术的自由”,在另一个场合,他提出了另外两个概念:“理念艺术”与“梦幻艺术”,非关浪漫主义,而是概括东西方的艺术观。我觉得两种说法都很妙,“理念艺术”是我们所熟悉的,贝多芬的晚期创作、巴赫的《赋格的艺术》是这种艺术的巅峰。古典时期是一个理念艺术为主导的时期,在贝多芬之后,既然顶峰已出,也只有思变一途了(况且艺术家们对于启蒙运动提出的理性主义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感)。这个过程最初——至少在音乐方面——恰恰有点像是从追求理念艺术转向梦幻艺术。敏感性、文学性、幻想性,大量涌入音乐创作,同时音乐家们又踏着过去深厚的土壤。
西方艺术始终不会“梦幻”到东方的程度,因为他们的整个基础,整个“内部规律”是在理念中建立起来的。中国那种“模糊的艺术”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仅是试图躲进自己的梦幻境界。这个境界有许多因素来支持:诗意、歌唱般的效果、表达瞬间的感触,把握某种小格局的体裁、文学题材,古老的传奇所生发的幻想,等等。其中的总纲是诗意。
尽管离开了和谐的典范(海顿)与英雄气概(贝多芬),美好的浪漫主义风格依旧关注人内心的需要,而非放纵人潜在的欲望,这方面无论如何强调也不为过。仅是这种关注不再是莫扎特的洞察力,或贝多芬的宽广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