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是真正能够踏上巨人的肩膀,再继续攀登的人。他身逢古典风格的全盛时期,却无所畏惧,海顿与莫扎特的高峰只会激励他向上;浪漫主义的波涛袭来,立刻被他征服,成为作曲家驯服的工具,在某些时刻,譬如《“鬼魂”三重奏》的慢乐章中发挥奇效。
勃拉姆斯与他心目中的巨人有很多相似之处,对于室内乐共同的亲切感是最明显的。这是天性中的相似。除了古典风格的原则之外,古典室内乐作品所蕴含的那种“深邃的亲密”也是其他音乐无法相比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作曲家凭借其天性来把握。同时他们也都希望在音乐中拥有“文艺复兴式”巨匠的那种广博性。我们千万不能单单着眼于四重奏与交响乐的差异,在古典时期,室内乐与交响曲是同一种思维的伴生现象。如果贝多芬不在室内乐中达到那样的高度,《第九交响曲》的柔板乐章是无法想象的,舒伯特也走了这条路。后浪漫派的管弦乐曲则是单一路线,因那种丰富已不复见(但它终归还是必要的,马勒和布鲁克纳也各自追寻)。勃拉姆斯是走老路的人,他的室内乐与交响曲之间的联系还特别紧密。
但两位大师有一个决定性的差异:贝多芬有补天之才,勃拉姆斯却没有。如果说贝多芬成为古典风格这片蓝天之中正午的烈日,勃拉姆斯就是奇迹般地,在“古典”已成为历史的情况下,化身为最后的一抹夕阳。
于是就渐渐回到了勃拉姆斯音乐中那种难言的美。古典时期的杰作常常表现出明朗、积极的音乐形象,而在这位深深理解并热爱古典风格的人笔下,音乐却总流露出忧郁、晦涩与隐忍,在室内乐中尤甚。小提琴奏鸣曲使人置身于美丽的风景,但阳光是午后的、无力的、如同深秋般的。《E小调大提琴奏鸣曲》的开头是一段悠长而平静的叹息。至于晚期作品的《单簧管五重奏》,第一乐章主题的呈现如同一阵秋风能将人吹透——不是刺骨奇寒,但即便四十摄氏度的气温也无法削弱那种凉意。
勃拉姆斯的作品常被形容为“秋天的音乐”,诚不谬也。古典风格要求音乐积极地前进,他却仿佛犹豫不决,好像在缅怀,从而失却了莫扎特、贝多芬那样坦坦****的进行;这些作品没有同时代的音乐所追求的色彩,却经常有另一种色彩充盈其间,古典室内乐的透明感变得时隐时现。作曲家是否拿不定主意,他陷入疑惑中了吗?
如前所述,选择这条道路,勃拉姆斯需要大勇。正视室内乐的内在规律,并决定遵循这一规律来创作,是一件要求“知行合一”的事情。而知行合一从来都是困难的,作曲家首先必须面对现实: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古典风格真正的遗产已走向消亡。在浪漫与后浪漫(起初只有预兆)的洪流中,除非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其中一人复活,方有可能将大型作品带回其原有的轨道。勃拉姆斯是有大才的,但他也很清楚自己的局限。作曲家的反对者,胡戈·沃尔夫写下这样一段话:“贝多芬之后音乐中的革命运动的领袖们从我们这位交响曲家(指勃拉姆斯)的身旁走过,竟未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勃拉姆斯对当时所发生的事态全然不顾,继续写他的交响乐。”
“交响乐”只是一个代表,换成“室内乐”意思完全相同。这是崇高的缅怀,但它所换来的仍是一份形单影只的落寞。哪怕你成为中流砥柱,也同样无力回天,这样的无奈构成了他音乐中难言之美的第一层。那么,更深层的内容是从哪里发出,又是如何来表现的呢?
浪漫的感怀与古典的决心
沃尔夫那段话单单着眼于勃拉姆斯对改革家们的漠视,所以也只能映衬他表面的无奈。更深层的难以言表的东西是什么?就是作曲家同自我之间的战斗——这位古典精神的解人,在本性中恰恰是个非常非常浪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