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公司年龄主要分为5年及以下、6~10年、11~15年、16~20年以及21年及以上共五类,基于公司年龄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8-23。从表8-23可以看出,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并且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企业动态能力在各组之间的总体方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008,小于0.05)。由于企业动态能力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所以进行多重比较应采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结果。
表8-23 基于公司年龄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多重比较结果分析表明(见表8-24),公司年龄为21年及以上企业的动态能力明显高于公司年龄为5年及以下、6~10年、11~15年以及16~20年的企业。这个结果和商业实践是比较相符的。一般而言,对于那些公司年龄为21年及以上的企业,它们经历了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成功地实现了在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成功变革与转型,具备了识别环境中对企业自身有利的机会,然后通过内部流程的调整与适应捕捉这些机会,所以企业动态能力相对来说会比较强。
表8-24 基于公司年龄的多重比较结果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05。
4.基于公司规模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规模以企业所现有的员工总人数来衡量,主要分为50人及以下、51~100人、101~500人、501~1000人以及1001人及以上共五类,基于公司年龄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8-25。从表8-25可以看出,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并且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企业动态能力在各组之间的总体方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010,小于0.05)。由于企业动态能力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所以进行多重比较应采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结果。
表8-25 基于公司规模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多重比较结果分析表明(见表8-26),公司规模为101~500人企业的动态能力会明显小于公司规模为50人及以下、501~1000人、1001人及以上的企业。在本研究中,我们可以把公司规模为101~500人企业的看作中等规模的企业,同时把公司规模为50人及以下看作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公司规模为501~1000人、1001人及以上的企业看作规模比较大的企业,那么可以得出中等规模企业的动态能力会明显小于规模比较小的企业与规模比较大的企业。这也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
表8-26 基于公司规模的多重比较结果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05。
5.基于公司产业类型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产业类型设置主要参考丁岳枫(2006),包括高科技产业、传统制造业、建筑/房产、商贸服务和其他类别共5类,基于公司产业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8-27。结果显示: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不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不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小于0.05)。同时,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他们各自在不同产业之间的总体方差并无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490,大于0.05)。
表8-27 基于公司产业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6.基于公司战略类型的方差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