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首先考察企业动态能力环境层次影响要素四因素基本模型(在观测变量间没有建立任何残差关联)的修正建议,发现相当多的MI值大于4.000。其中,观察变量“在我们行业,准确预见顾客的需求是不可能的”的测量残差项与其他观察变量的测量残差项之间的MI较大,因此我们删去观察变量“在我们行业,准确预见顾客的需求是不可能的”,得到企业动态能力环境层次影响要素四因素修正模型M1。根据拟合指标,整体模型的拟合度有了很大的改进,如表8-20所示。
与基本模型相比,企业动态能力环境层次影响要素四因素修正模型M1的拟合度有比较明显的改进,其中χ2=176.828,df=98。在绝对拟合指数方面,M1的χ2/df为1.804,小于Browne 和Cudeck(1993)设定的临界值2,符合简约性要求;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值为0.075,处于0.05到0.08之间,表示拟合程度可以接受(Browne 和Cudeck,1993);良性拟合指标GFI和调整后的良性拟合指标AGFI分别为0.872和0.823,表明拟合程度基本良好(Bentler,1990)。在相对拟合指数方面,规范拟合指数NFI、增值拟合指数IFI和比较拟合指数CFI分别为0.844、0.924和0.922,除NFI外其他指标均大于0.900,这表明假设的理论模型与数据的拟合度比较良好。综合来看,结合上文拟合指数的评价标准,M1模型的各种绝对拟合指数和相对拟合指数均符合拟合要求,总体上看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继续修正,模型的绝对拟合指数和相对拟合指数改进的幅度有限,并且会大大增加模型的复杂性。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采用M1模型。验证性因素分析所得的修正后的企业动态能力环境层次影响要素四因素修正模型M1如图8-5所示。
图8-5 企业动态能力环境层次影响要素的验证性因素分析:修正后的四因素模型
8.4.4 方差分析
1.基于公司经营所在地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经营所在地主要分为长三角地区、京津唐地区、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共五类,基于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8-21。虽然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企业动态能力在不同公司经营所在地之间的总体方差并无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274,大于0.05)。
表8-21 基于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2.基于公司性质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性质主要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其他种类共五类,基于公司性质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8-22。虽然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企业动态能力在不同公司性质之间的总体方差并无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299,大于0.05)。
表8-22 基于公司性质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3.基于公司年龄的方差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