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产业类型设置主要参考丁岳枫(2006)的研究,包括高科技产业、传统制造业、建筑/房产、商贸服务和其他类别共5类,基于公司产业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7-19。虽然四个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器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他们各自在不同产业之间的总体方差并无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从0.053~0.874,均大于0.05)。
表7-19 基于公司产业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续表
6.基于公司战略类型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战略类型主要分为探索型策略(运用此种策略的企业,总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防御型策略(运用此种策略的企业,主要在寻求成本控制和稳定,产品市场范围较窄,且不积极寻求新的机会,大多集中全力在现有市场区域)、分析型策略(介于上述两者之间,既追求在核心市场维持稳定的地位,又希望透过新产品开发,寻求新的市场机会)以及反应型策略(运用此种策略的企业,通常只是因应外界环境压力才做出相应行动)。
基于公司战略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7-20。从表7-20可以看出,探索式创新、利用式创新、短期财务绩效和长期竞争优势四个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次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并且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利用式创新和探索式创新之间的总体方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为0.002和0.009,小于0.05)。由于利用式创新和探索式创新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所以进行多重比较应采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结果。
表7-20 基于公司战略类型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续表
用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的t检验多重比较结果分析表明(见表7-21),公司战略类型为探索型策略和分析型策略企业的探索式创新活动显著比实施防御型策略的企业好。此外,公司战略类型为探索型策略和分析型策略企业的探索式创新活动显著比实施防御型策略和反应型策略的企业好。这也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
表7-21 基于公司战略类型的多重比较结果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为0.05。
7.方差分析的总结
在本部分中,我们进行了基于公司经营所在地、公司性质、公司年龄、公司规模、公司产业类型和公司战略类型的方差分析。方差分析表明一些控制变量确实对样本的探索式创新、利用式创新、短期财务绩效和长期竞争优势四个观察变量有显著的影响,具体情况归纳在表7-22。从表7-22可以看出:在检验企业动态能力对探索式创新活动的影响时,需要考虑的控制变量包括公司年龄和公司战略类型;在检验企业动态能力对利用式创新活动的影响时,也需要考虑的控制变量包括公司年龄和公司战略类型;在检验利用式创新和探索式创新活动对长期竞争优势时,需要考虑的控制变量包括公司年龄和公司规模。
表7-22 基于控制变量的方差分析的总结
接下来,我们在控制一些影响变量的基础上,构建企业动态能力、利用式创新和探索式创新以及企业绩效这几个变量中各因素之间的整体关系模型,综合分析考虑整体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在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时,尽管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方差分析方法(PLS)不如基于最大似然估计的协方差结构分析方法那么普遍,但前者却可以避免不正确解、因子不确定和违背分布假设等一系列问题。一般认为基于主成分提取的PLS方法具有很强的解释与预测能力,对数据的分布没有严格要求而且可以是小样本。因此,本研究采用基于偏最小二乘法(PartialLeastSquare,PLS)的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对企业动态能力、利用式创新和探索式创新以及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