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师首先是教育哲学研究的著名专家,然后才是道德研究的著名专家,年龄比我小,但是学问比我大。(笑声)我原来也是不思考教育哲学的,而后来进一步思考了这一问题,原因就是受益于最早看了金老师的《教育与理解:走向哲学解释学的教育哲学导论》,我真的是一页又一页,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很多遍,真的!应该说金老师是我研究中至少是当代教育哲学研究的导师。我们走进教育哲学的门槛,我们有共同的导师,包括金老师、石中英,甚至还包括吴老师。我们共同的导师是黄济先生。1979年上学的时候就是黄济老师给我们上的教育哲学课。我常开玩笑说,有些老师说我说的话不是普通话、听不懂,那时候我好像听黄济老师的话也是听不懂,也有那种感觉。黄老师是我思考教育哲学的领路人,而金老师是我思考现代教育哲学的导师。金老师后来的几本书《规训与教化》《德性与教化》等还有很多,最近还有一些我都看了,知道一点点,仍然需要学习,下面的时间就留给大家提问。
提问互动
问题1: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度,当然有可能有它综合的道德,但是,每一个社会都有它自己的合乎社会的伦理与道德,我是教课程教学论的,也是教师,我对道德的普遍性本身不太赞同。
金生鈜: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道德实践,一种文化有一种文化的道德主张。有人在研究因纽特人的时候,就曾发现因纽特人有一种社会行为,就是他们有可能把刚出生的婴儿杀死。在这样一个普遍认为不应该杀人的文化环境里,就会被判断这是不道德的,但是从道德相对主义来看,这里面是不可比较的。我现在主要想表达的是,到底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断出因纽特人是不是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就是“你可以杀人”,如果我们可以推出这样一个原则,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我们中国或者其他国家的道德原则是“不能杀人”,因纽特人是“可以杀人”。实际上,人类学家经过详细的研究发现,因纽特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状态是非常恶劣的,食物常常不够,不能有过多的婴儿占有族群的资源,否则整个族群会面临危险。当然也可以说这是功利主义道德,但这里已经不能用功利主义道德来评判了,所以他们就把缺乏生活能力的,或者是女婴杀死。人类学家们后来也发现,其实在因纽特人的道德生活中他们遵循的道德原则同样是“不能杀人”,万不得已的时候才把孩子转交给生活比较富裕的部落,或是食物充足的家庭,实在无法解决的时候才会杀掉。
非洲一个部落把衰弱的老人背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让他自己死去,按照道德原则来说,这实际上是很不道德的。人类学家通过研究发现,这些原始文化里所遵循的还是一个普遍道德原则就是“不能杀人”,但是普遍的道德原则在具体的道德生活实践里根据具体的生活实践可能有变化,但这个变化并没有违背整体的道德原则。因此,我们不能从经验性的见证来说明普遍原则是不存在的。另外,道德的普遍原则关键是涉及人与人的共同生活,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道德原则的共享性,没有普遍性,那么我们就无法为一种正确的道德生活提出倡导,无法对错误的道德主张提出批判,这样的话,道德就是不可比较的。中国当下的严重道德问题之一,我个人认为就是价值混乱,就是我们在许多牵涉道德价值的问题上,没有道德上正确或错误的评判和原则。我们认为一些价值是平等的,因此要宽容,如果是没有原则的宽容,那么这种宽容其实是对恶毒的纵容。因此,宽容是指对那些异端思想的宽容,而不是指对任何道德行动或是不道德行动无原则的宽容。至于说中国的道德教育状况,党和政府为什么如此重视道德教育,除了现在我们面临着的种种道德问题之外,还有一种传统就是通过道德来控制人心,就是统治人的传统,其实就是把人作为一种社会的工具,一种目的的工具,道德就变成了一种程序,来忠实于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