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本脱离实际、大而空
由于对学校发展规划重视不够,或怕麻烦、怕辛苦,抑或担心教师、社区成员、家长等提出尖锐问题有损自己的形象,再加上学校繁忙的各项管理事务,致使不少学校管理者并没有认真对待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仓促开始、迅速结束,甚至有的学校发展规划完全是从网络上复制下来再进行局部修改而成的,根本没有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也没有征求过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或进行过认真的讨论与研讨。显然,要使学校发展规划文本切实可行,起到应有的作用,就要求学校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既敢于面对实际,冷静反思学校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状况、学校管理方式,又愿意发扬民主,敢于广泛听取各个群体的声音。应深刻认识到,规划的制订与实施不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是真正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促进学校发展,只有注重集思广益、充分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各个群体的意见,特别是不忽视弱势群体的声音,才能制订好、实施好学校发展规划。同时,发展规划的制订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应实实在在地做好“分析问题——提出目标——设计活动”等工作,方能使规划切合实际,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文本内容不完整
学校发展规划文本各部分是存在着严密的逻辑连贯性的,如规划文本中的各类问题与相应目标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每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对应目标下的活动措施也具有对应关系。在实现目标的各种活动措施中,除涉及校长或教师个人完成的以外,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汇总后在“月/周历表”中一一反映出来。同时,学校的目标还要逐级分解,形成一个整体,确保学校发展规划文本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但一些学校的文本总是不完整,表现为:没有分解目标,或缺部分文本,或缺页码,或不填写附件,甚至缺少教师的个人行动计划等。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明确校长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发展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应起到督促、检查、指导作用。二是教育局要把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日常的行政管理体系。三是要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是要靠学校教师的密切配合,真正把学校发展规划作为管理学校的有效手段。
(三)问题不具体、没有针对性
由于不少学校发展规划对问题的描述过于笼统、不具体,不仅难以用**ART目标过滤器进行衡量,而且也导致解决问题不彻底或根本就无法解决问题。常见的描述有“学校管理不善”“教学质量差”“学生行为习惯不佳”等。虽然这些都是问题,但“不善”“差”“不佳”太笼统,无法为其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因此,在广泛征求意见或研讨时,学校管理者要通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可通过追问或查找相关文献,一步一步把问题描述明确、具体。如提到“教学质量差”,就要深入一步挖掘:“是全校还是某一个年级?是一门课程还是所有课程?是一次考试还是历年来均是如此?”如果具体到“六年级学生双科合格率低”时,可以再进一步追问:“双科合格率到底是多少?”显而易见,如“本学期六年级学生双科合格率低,只有35%”才是一个具体的问题。至此,可根据全区其他学校六年级双科合格率,以及该校六年级教学实际,确定一个具体的目标(用**ART原则衡量),如确定“下学期把六年级学生双科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为发展目标就具体了。
(四)发展目标的适切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