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在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宋庆龄雕塑事件与之有些类似。这尊高达24米的巨型雕塑由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为纪念辛亥革命百年而定制。宋庆龄基金会制作宋庆龄雕塑本也是情理中事,如果此座雕像只是摆放在河南省的宋庆龄基金会办公楼的门口或院内,也无可非议,问题是这座足足八层楼高的雕塑并不是用来装点宋庆龄基金会办公楼,而是用作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名片。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宋庆龄与郑州有什么关系?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这座雕塑与郑州的人文环境显然不合,它成了无根之本。
北大光华学院校区的**其实也是强加给光华学院的。众所周知,北大光华学院的前身是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现在虽然学科扩大了许多,仍然不出商学这一大的范围,将这样一具赤身**所谓的“**”雕像置于学院门前,与光华学院这一人文环境显然不合。放大一点,与北大这一人文环境是不是相合呢?应该说也不合。北大是教育机构,以真善美教育人是它的基本职责。为了扩大师生的学术视野,校园文化包括校园雕塑的确应该有较大的宽容性。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校园毕竟是校园,不是博物馆。校园与博物馆都可以讲“兼容并包”,但其实这两种“兼容并包”是不一样的。学校旨在“学”,博物馆旨在“藏”。从教书育人意义言之,校园文化中的“兼容并包”是需要明确的指向性的,即彰显高雅文化。凡是在校方看来,有损高雅文化主题的东西,是不能以“兼容并包”的理由保存在校园里的。基于此,北大校方将“**”搬走,实在无可非议。让人感到纳闷的是,**雕塑设计之初,北京大学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样的雕塑与北大的人文环境其实不合呢?
在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校园内,树女娲、雅典娜这样的巨型雕塑,严格说来,问题也出在雕塑与环境不合。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始祖,按说,将其形象树在中国大学的校园里,没有什么不可以,但一定要给一个说法。没有说法,就意味着只要在中国无论哪个地方都可以塑女娲的雕像了。雅典娜是古希腊雅典帕提侬神庙中的主神,这神与中国的大学有什么关系呢?当然,不是说中国的大学绝对不能塑洋人或洋神的雕塑,事实上,中国不少大学校园中也有这样的雕塑,如牛顿、爱因斯坦的雕像,但一般都有一个说法。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校园内树雅典娜雕像,可有说法?
一连串的雕塑事件发生,留下诸多可以思考的东西。除了上面所说的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如此热衷做城市雕塑而且特别热衷做巨大的城市雕塑,为的是什么?
做城市雕塑一般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换句话说,是为了彰显城市的真善美的精神或者说城市的文明。严格来说,这城市的真善美精神或者说文明,是城市本有的,只是需要借助一种形式彰显,以激励市民。雕塑的题材或来自此城市或与此城市相关,它与此城市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二是为了宣传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以上两个目的可以合在一起,因为出于建设城市精神文明需要而树立的城市雕塑,也可以起到宣传城市、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作用。问题是,不少热衷于城市雕塑的决策者,内心深处最重要的想法是宣传城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至于前者,想得很少,甚至不想。
安徽省潜山县的皖公雕塑也是去年众多的雕塑事件之一。安徽省潜山县在县城东大门进城处树立一座高达28.8米的巨型雕塑,说是皖公。皖公何许人也?当地百姓都没有听说过。虽然《安庆府志》有记载,说春秋时代曾有一位名为皖伯的人在安徽做大夫,但府志只说他是“贤者”,政绩如何,阙如。就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来说,此座雕塑也许并不值得做,至少不值得做得如此之大。而现在潜山县不惜斥资上千万元来做,到底为的是什么?当地政府的回应倒是很坦率:打造名片。
信息社会,名的确重要。过去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现在“酒香也怕巷子深”,因此,需要“吆喝”,需要打广告。这些年,的确一些人、企业、城市因为“吆喝”做得好,赚得不少实惠,其中许多是不该得的。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名实二者,还是应该更重视实。名要“吆喝”,但不宜出格。城市雕塑可以作为城市名片用,但希望这名片切合城市历史和现实文化的实际,能以彰显城市真善美精神为最高目的,即使不能,至少也不应让人看来有些假,或是有些恶,甚至有些丑。
城市雕塑是公共艺术的代表,它不属于某人、某部门,也不属于市政府,它属于大众。基于城市雕塑是城市精神文明的旗帜,是城市真善美精神的象征,城市雕塑建设一定要走法制程序。有关部门在做出决策之前,要多听听广大市民的意见而不只是专家的意见。真能做到这样,上面说的城市雕塑事件也许不一定会出现,即使出现,也不致造成过大的损失。
载《中国艺术报》,201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