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艺术家为秦桧新塑另一立像,造型不是跪姿,而是立姿。本来不是不可以的。艺术符号与所指的关系虽然具有必然性,但不具唯一性,也就是说,同一所指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符号。秦桧作为反面人物,其反面性完全可以用多种手法即多种符号来表现,问题是,艺术家假秦桧之口所发出的这个宣言:“跪了492年,我想起来歇歇了!”这显然是一个挑战性的口号。那么,挑战什么?是秦桧这一经典性的跪姿要改,还是说秦桧作为卖国贼这一基本定性要改?换句话说,你要变的是艺术符号还是艺术符号所指的意义?
这一挑战性口号的含意至少是不明确的,公众更多地理解为向秦桧作为卖国贼这一基本定性挑战,因此,秦桧立姿这一雕像当年就饱受争议。现在,江宁县博物馆将秦桧的雕像进一步升格为坐姿,公众联系当年的争议强烈地感觉这是再次向秦桧的基本定性挑战,提高点,是向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挑战,当然就更不能忍受了。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的雕塑之所以成为事件,也是因为在艺术符号的所指上出了问题。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的解释,他们在图书馆前树立的两尊雕像取材于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女娲和古希腊的雅典娜。既然如此,两尊雕塑作为艺术符号,其所指是清楚的,然而,出于对两位校董的感谢,这两座雕塑的面相分别取自这两位董事,这就将雕塑的所指搞混了:人们不明白,到底是女娲、雅典娜,还是两位校董?
如果因为女娲是中华民族始祖,雅典娜是古希腊雅典的保护神,两位神灵的精神需要现代学院的师生敬仰,那又何必将两位神灵的面相塑成两位校董?如果说,因为两位校董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需要师生敬仰,那就直接为这两位校董做雕塑好了,又何必假两位神灵的名字?
虽然两位校董对于现代学院贡献很大,值得现代学院的师生尊敬,但毕竟不能因此就将他们混同于女娲、雅典娜吧。这种混淆,轻而言之,是搞笑;大而言之,是对神灵的亵渎。
城市雕塑中,那些具有纪念意义的雕塑,是社会文明的旗帜,人类真善美精神的象征,必须充分考虑它的价值取向,让雕塑符号具有明确的正面指向性,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历史负责。
第二重“魔咒”:性和性羞耻感
雕塑的题材主要是人物,为了突出人物的精神,不少雕塑将人物塑成**或半裸,这本没有什么不可以。北京大学**雕塑之所以引起热议,主要是性器的张扬。这里牵涉到艺术创作中的另一重“魔咒”:性和性羞耻感。
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中不容忽视的,有一个性羞耻感的问题。
性羞耻感是人的自我意识的重要体现,而众所周知,人之所以为人,根本的在于人有自我意识。《圣经》中说亚当和夏娃本是赤身露体的,不知羞耻,夏娃因为听了蛇的**,吃了一棵树上的果实,知道羞耻了,赶紧用无花果的叶子为自己编裙子。《圣经》强调说,这夏娃吃的果实可不是一般的果实,吃了它“便如神能知道善恶”。由此可知,羞耻感是善恶感的基础。
众所周知,性是一种自然行为,人与动物均有性。当人还是动物的时候,是没有性羞耻感的。只有当他成为人的时候,对于性才有明显的羞耻感。性羞耻感的体现之一是性隐私。性器要掩盖起来,性行为要防止被人发觉。与之相应,猥亵这样的概念形成了,人自觉地防犯猥亵,不使自己堕入卑下的动物之中,以维护人性的尊严与高贵。在古希腊,所有孩子都被告诫:如果看了母亲的**,眼睛就会变瞎。正是因为性羞耻感关涉人性、善恶这样的问题,所以,几乎所有的民族对性都有所禁忌。
性是人性之一,无疑可以进入艺术领域,但艺术领域表现性同样是有所禁忌的。禁忌之一是坚持性羞耻感,反对猥亵。
这的确是一个“魔咒”:可以表现性,却不能没有性的羞耻感。**艺术之所以是走钢丝绳的艺术,原因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