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的书法作品中,有楹联一类,也是很精美的。这些作品有些是他的创作,或从所撰诗中摘出,或是专门创作的;也有些是他从前人诗文中的摘句。因为字数不是很多,于句、于字都有极高的要求。这些作品值得一一品鉴。潘受“海外庐”宅前的一联“岂有文章漫劳车马,虽然城市不碍云山”,系前人诗文中摘句,但组合极妙,完全是新的创造,将先生隐居闹市又超然物外的胸襟、气度表达得恰到好处,而这幅字也写得很是清新潇洒,字字精当。先生录旧句写的“风云一顾盼,天地入沉吟”一联。特意加上两行小字:“旧句题悲鸿苍鹰独立图”,“悲鸿酷赏此十字”(见《潘受八十诗书》)。难怪徐悲鸿酷赏此十字,这十字的确非常好。它将鹰的气概、精神揭示得极其充分。徐悲鸿于抗战时期画的苍鹰实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因而此画中苍鹰的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潘受准确、深刻地理解画的意蕴,将画面的形象转化成诗的语言,又经过书写,将诗的意境转化成视觉的形象。每一次转化,都是意义的深化,其审美的意味也更丰富了。
每首诗有每首诗的内容,其情感意味是不一样的;与之相联系,书写每首诗也应有与之相应的风格。作为一般的书家,他对书写的诗不一定有真切的感受,因而也难以做到书写的风格与诗的内容相合拍,这就大大降低了作品的审美效果。潘受书写自己的诗,对每一首诗的意蕴当然体会得比别人深切,细读他的书法,我们发现大的风格是一样的,但都有变化。艺术是不能重复的。
诗与书法之所以能做到相得益彰,这是因为它们是相通又有所不同的。诗与书法都是艺术,而且作为用汉语写的旧体诗,它们的文化精神是共同的。就艺术的美学分类来看,它们都是以抒情为基本品格的,诗言志,书亦言志。从这两点言它们是大同。但二者也有差异,这主要是诗以意胜,书法以形胜。诗以言语抒情达意,其情感意味是具体的、明晰的,要懂得它的情感意味,必须懂得这种语言;书法以线条、墨迹抒情达意,它的情感意味是抽象的、模糊的,即使不懂汉语,也可以从书写的线条、墨迹,大略领会书家的情感意味。从这层意义说,诗是更民族的,而书法是更国际的。这两者各自的优点与缺点,因其融合而产生了别一种意义,它们的优点强化了,而其缺点则得到了一定的弥补。这方面我们在潘受的诗书作品中也得到了印证。
书法产生于实用,或记事或言情,这种实用的文稿当在其实用功能尚存有其美学价值在,就是在其实用功能结束后也有其美学价值在。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其实也是大作家、大诗人,他写的《兰亭集序》既是文学珍品,也是书法珍品。现在我们不可能欣赏到这一作品的书法真迹了,但仅从唐人摹本来看,王羲之用其极光彩流便的墨迹,将这篇文章的情感意蕴表达得淋漓尽致,而这篇千古绝唱的散文,又为它的书法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畅怀骋才的机会。王羲之不是将它作书法专意写的,稿本上还有涂改的墨迹,但一点也不损害它的美。由于心手相应,笔随情走,墨为心迹,倒反而显得更真实也更具魅力。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书法珍品《祭侄稿》其实当初也只是作祭文用的。潘受的许多书法作品也是这样,最典型的是《欧游杂诗》五十首和《日本占领时期新加坡死难人民纪念碑志铭》。前者是用毛笔写的,后者是用钢笔写的,前为软笔书法,后为硬笔书法,因为本是为实用而写,没有通常书法作品那样规整、精致,但因它的本真,别具魅力。
钱钟书先生评潘受的诗书:“大笔一枝,能事双绝。”这是确评。
原载《南洋商报》,2001年12月9日
[1] 刘熙载:《艺概·书概》。
[2] 蔡希综:《法书论》。
[3] 刘熙载:《艺概·书概》。
[4] 《中国书法技术上之芹献及哲学上之管窥》,载《南洋商报》,1952年9月19日。
[5] 《中国书法技术上之芹献及哲学上之管窥》,载《南洋商报》,1952年9月19日。
[6] 见《潘受诗墨》,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9年版。
[7] 蔡邕:《九势》。
[8] 《中国书法技术上之芹献及哲学上之管窥》,载《南洋商报》,1952年9月19日。
[9] 《苏东坡集》前集卷一《和子由论书》。
[10] 刘勰:《文心雕龙·情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