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晋时代的大画家顾恺之说画人物:“四体妍蚩,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意思是画人,最为重要的是画好眼睛,将眼神画好了,人物就传神了。“神”,在中国古代,含义丰富,不是一个纯粹的美学概念,作为名词,它不一定指神灵,也可以指自然,指某种不可知的奇妙或伟大东西。《周易·系辞》云:“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与“形”相对时,它指事物或人物的内在精神、本质。上面引的顾恺之的话,强调画人要画出人的内在真实即人物的精神、本质来。这就是中国绘画美学著名的命题“传神写照”的由来。“神”在魏晋后,广泛用到审美领域,不只是用来指艺术形象的内在真实,还用来表示艺术美品评的一种等次。
“逸”这个概念虽然魏晋时代就已经出现,但明确地用在审美品评中是在宋代。逸重在“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它主要属于道家的美学理想。宋代美学家黄休复论画有四格,即四种美的等次,最高的是逸格。神、逸均与妙相通,应该说,这三个概念都强调美与道的本质性联系,只是强调的侧面不同,按照各自的观点,将它们分出高下,而在实际运用上,很难看出它们的差别。
这一类对美的认识,侧重于内容,而且这内容为道,通常也用“神”“气”“韵”这些概念来表达。当用神来表达时,与之相对的概念为形,形就是形式。气与韵或成一对概念或组合成一个概念,说明道或神。由此可见,这类对美的认识是兼顾到形式的,只是形式的地位弱化了。
从哲学的维度来看待美,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和艺术家都认为,美(这里指妙、神、逸)是道的形式。从哲学维度认识美,是全人类共同的认识美的途径,由于各民族的哲学不同,因此,得出的关于美的认识也就不同。认为美是道的形式是中国独有关于美的认识。
关于美感:
中国关于美感,有一个很特殊的概念——“味”。中国人为什么要用“味”来表达审美呢?这与中国饮食文化有关。众所周知,中国的饮食文化最为发达。中国古代帝王、贵族对饮食的味道刻意追求。饮食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还走进了政治生活。商王汤是一位美食家。他的厨子伊尹善于烹调。后来,商王竟让他做了总理大臣。在商汤看来,伊尹既然有极高的本领调制精美的羹汤,想必也会调节出和谐的人际关系来。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祭祀活动。祭祀中,祭品很讲究。牛羊豕是三种主要祭品。盛祭品的器具在商朝与周朝是青铜器,号称“礼器”。中国的饮食文化构成了中国古代制度文化——礼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中国古代的精神文化包括哲学、美学等。
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哲学家老子最早用“味”这一概念来比喻“体道”说“味无味”,“无味”指道。这里说的“味”当然不是味觉的味,而是指用心细细地去体察。用“味道”来比喻体道,一是强调这种心灵的品察仍然带有感性的性质;二是强调这种心灵的品察是精微的,细腻的,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味”这个概念后来广泛地用于审美,成为中国美学美感论中最为重要的范畴。
在中国美学中,用来表示美感的概念还有“游”“观”“妙悟”等。
“游”表示一种自由的心理状态。孔子讲“游于艺”。庄子讲“逍遥游”。中国美学讲的“游”,与西方美学讲的游戏不完全一样,它更多地指精神自由。这种精神自由在庄子那里体现为一种合乎人的本性的生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