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也是与武相对立的概念。儒家崇文,反对乱用武力。孟子处的时代,较之孔子,更为动乱,中原大地,群雄割据,战火不息。孟子深感战乱给人民所带来的巨大灾难,对战争深恶痛绝。他主张统一中国,统一的方式,不是凭武力的霸道,而是凭德治的王道。
儒家是真诚的人道主义者,“太平盛世”是儒家最高的社会理想,实现太平盛世的唯一道路,则是“为政以德”。以德治国,也就是以善治国,以“文”治国。中华美学的审美意识,就深深地扎根在这种“文”的土地上。
“文”也解释成“文饰”。上面提及的《周易》的贲卦就是讲文饰的卦。文饰有正反两义,正面来讲,它是文明化,即文化。这无疑很好;从反面来讲,它指“人的刻意加工”,有虚假义。修饰的正反两义都可用在审美上。
中华美学讲审美,主张文明化,接受文饰的正面义,要求善的内容具有美的形式。
中国的艺术特别注重形式的美化。形式的美化最后走向程式化。程式化是艺术形式规范化的体现,它标志此门艺术的成熟。它的副作用是给艺术的发展、创新带来一些禁锢。为发展艺术,为创新,优秀的艺术家又不得不在尊重原有程式的前提下,力求突破程式局限,或创造出新的程式。这种创造被誉为“带着镣铐跳舞”。中国艺术就在这种对待程式的双重态度中发展着,前进着。
中国的各种传统艺术都有程式化了的形式美法则。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它,但不能完全抛弃它。完全抛弃,它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艺术了。这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本质特点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传统艺术就是高度程式化的艺术。这是中华美学的重要特点之一。这种特点的来源,不能不归之于中华文化的重“文”。
中华美学也接受修饰的反面义,反对虚假,庄子讲“不精不诚不能动人”。不过,中华美学注重真,主要在内在方面。艺术形象的创造,重神似,这成为中华美学的重要传统之一。中华美学讲的真,又往往通向宇宙的本体——“道”。艺术创作重在体现出“道”的意味来。
南朝的宗炳认为山水画的一大作用可以让人“观道”。纯粹客观的道是不存在的,道离不开艺术家的理解,为了让画体现出道的意味来,画家不能不对所画的对象进行改造。清代大画家石涛说:“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2]石涛说的“山川”与“予”的关系,是个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中国艺术的真实其实是艺术家所理解的合乎“道”的真实,是客观事物在艺术家头脑中的反映及艺术家关于宇宙本体的观念、审美观念、艺术观念共同创造的真实。这种创造也可以说是“文”。
二、美在“天人合一”
《周易》贲卦的《彖传》说:“观乎天文,以观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话也是很有意义的。从天的景象(文)可以观察时令、气象等种种自然界的变化,这种观察不仅是各种自然知识的来源;而且是处理社会各种事件的根据。中国人将天神秘化,认为它也有“命”,即为“天命”。天命难知,但可知,孔子就讲过“五十知天命”。天命在古代的中国人看来,是神圣的,伟大的,不可违抗的,人只有顺从天命才能获得成功。
古代的中国人看重天命,但不轻视人心。《周易》中的革卦讲到汤武革命,其《彖传》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这“顺乎天”是讲顺乎天命,“应乎人”是讲“顺应民心”。表面上看,天命是第一位的,摆在最前面;实际上,天命也是人的一种理解,人总是站在有利于自己的立场上来解释天命的。因此,天命实质是人命。
中国人总是将自然的变化与社会的变化统一起来理解社会的进程,将这种统一也理解为文明。综合“天文”与“人文”来谈“文明”,可说是中华民族对文明理解的独特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