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确实纪年的历史为公元前841年。然5000年前的龙山文化时期,就有了最初的文字,也有了部落联盟的具有国家性质的政权,因此,一般说中国具有5000年的历史。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周王朝建立时,中国就有了哲学著作——《周易》。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周王朝末年,中国诞生了儒家和道家,具有了属于本民族的学术体系。大约公元1世纪,佛家传入中国,历经数世纪,逐渐中国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本文主要依据《周易》、儒家和道家文化资料,论述中国文化的美学智慧。
一、美在文明
文明(civilization)在西方是与城市的出现密切相关的,词根civil是市民的意思。而中国文化中的“文明”却另有来源。中国最早关于文明的概念来自中国最古老的哲学著作《周易》,《周易》中的《贲》卦的卦象显示文明的含义:贲卦的卦象的组成,上为山,下为火。在古代的中国人看来,这就是最早的文明。
火与太阳相联系,太阳是最大的火球。不仅如此,它还是人类世界最为伟大的光明。如果说高悬天空的最为伟大的火球——太阳是天上最为美丽的文饰(天文)的话,那么,山下有火,那就是最美丽的人文了。两种景象都是感性、美丽的,而且联成一体,体现出中国最古老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这种对文明的理解,不是很明显地体现出审美的意味吗?
在中国,“文明”是“文”与“明”的组合。明是火,是太阳,火与太阳的形态就是“文”。一般说来,自然的感性存在都是文,人的创造物也是文。文章包括艺术是文人的创造,它不仅有文,而且有章。章不仅有文,而且有法,号称章法。这样,文章自然就是美的了。
做文章如此,做人也如此,孔子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意味着高尚的品德、超群的智慧,但仅此还不行,还要文。人的言谈举止衣着,都要文雅得体。只有两者都具备,且相配合,才称得上君子。人要文质彬彬,才是美的人;社会要美善彬彬,才是美的社会。儒家的学说,概而言之,其实就是美善统一。善是质,美是文。儒家重善,但也不轻美。孔子一方面将美归属于善,善即美;另一方面又将两者区分开来,他认为,《韶乐》既美又善,而《武乐》美则美矣,然未“尽善”。荀子提出“美善相乐”,那就是说,美善两者不仅是缺一不可的,而且二者还能互相促进。如果把善理解成质的话,那美就是文。善的“文”化就是美。
关于善,儒家学说中有两个重要概念,一是“仁”,二是“礼”。“礼”是“仁”的形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就是“文化”。儒家也看重“乐”,“乐”为艺术,它也是文。“乐”这“文”与“礼”这“文”是不一样的。“礼”尽管是“仁”的文化,已经具有一定的审美色彩,但毕竟更多发挥伦理、政治的作用;“乐”则有所不同,乐的功能不仅在构建社会和谐,还能娱情悦兴,因而“乐”近美。相比于“礼”来说,“乐”更注重其“文”。从善的美化、仁的礼化、礼的乐化这一系列的理论来看,儒家是很重礼乐的。礼乐,从广义的审美来说,它也就是政治和道德的审美化。
“文”在中华文化中,从最高义讲,是文化,文明的简称,它代表时代先进的生产力与生活方式。“文”与“野”是对立的概念。野即为野蛮、落后。儒家从孔子始,总是将自己看作先进文化的代表者、维护者,以“文在兹”的身份批判“野”。春秋时代,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只有鲁国比较多地保留了一些周礼,故而处于野蛮之地的吴国派公子季札来鲁国观礼乐。吴公子季札观乐时,不断地发出赞美声。这是“野”对“文”的臣服。
周公制的礼乐是不是先进文化,那是另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孔子讲“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绝不是标榜落后,主张倒退,在他看来,周公的制礼作乐,就是先进的文化,是现代社会应该坚持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