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职称竞聘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职称竞聘工作的政策规定。通过职称竞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推进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进程,为我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的原则。2.坚持评审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3.坚持规范操作,和谐稳定的原则。三、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工作、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竞聘条件
1.遵纪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3.符合《A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省政办明电〔2013〕22号)文件中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条件等相关要求。
五、竞聘岗位数额
依据《A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A市人社联字〔2013〕27号)和《2013年度A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A市人社〔2013〕71号)精神,经学校申请,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竞聘岗位数额按照学校空缺岗位总数的40%执行。学校现有空余高级教师岗位4个,本次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数额为2个。
六、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2013年A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A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的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职称竞聘工作的政策、精神和聘任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2.成立工作组织。按照《A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中关于竞聘推荐委员会的要求,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委员会由民主推荐产生的党委、纪委成员和高级教师代表,共计13位组成。主任由校长、书记担任,副组长为校级领导3人,成员为人事主任1人、教师代表7人(含纪检委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参与竞聘的人员,执行回避制度。
3.制订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学校竞聘委员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单位职称竞聘工作相关文件,从学校实际出发,拟定职称竞聘工作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并组织实施。
4.竞聘岗位数额严格按照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数额进行。
5.公布竞聘岗位。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竞聘岗位数额及岗位职责、聘任条件与有关要求。
6.个人申请报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7.资格审核。由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人员的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条件等进行集中公示。
8.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竞聘推荐工作。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由学校竞聘推荐委员会按照说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考核赋分、公布竞聘结果的程序,对竞聘人员从职业精神、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育教学及专家评议、民主测评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具体详见《A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
9.确定拟推荐人选。根据综合统计结果,按竞聘岗位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10.公布聘任结果。竞聘推荐委员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在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照申报程序规定上报市教育局。公示后学校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下一级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成果业绩证明等材料上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将聘任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