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应着眼于防控各种危险的出现,把各种危险的发生控制在最低限度或是不发生任何危险、事故。它有利于为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更好地实现组织管理和发展的目标。
(一)校园安全工作分类及特征
学校安全工作是指为防止和控制各种危险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损失而采取的决策、组织、协调、整治和防范、救助等活动。造成校园安全事件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人们认识上的主观局限;既有宏观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具体操作上的漏洞;既有难以抗拒的突**况,也有完全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1]
1.校园安全工作分类
(1)不法侵害。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会导致利益分配失衡,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引起各种各样的纠纷。如果这些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极可能引发对抗社会的行为。而一些人会选择最弱势群体——学生作为发泄的对象,这种校园恶性案件往往引发巨大的不良社会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此类事件扰乱正常学校的教学秩序,给学校发展带来巨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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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3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持刀追砍小学生,3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0名学生受伤入院,其中6人因救治无效死亡。
2010年4月12日,凶手杨某闯入广西合浦一小学行凶,造成校内人员2死5伤。
2010年4月28日15时,陈某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
2010年4月30日,男子王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山东潍坊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
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的徐某在一所幼儿园内持刀砍伤32人。
2010年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某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以及11名学生受伤。
上述校园恶性伤人事故,让人触目惊心。这种针对儿童少年的密集安全事件让家长们提心吊胆,甚至觉得孩子们上学已成为一种冒险,校园安全保障瞬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不法侵害行为之所以会选择以校园中的学生为对象,是因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而且防范意识不强。上述案例也说明,某些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巨大的漏洞,例如,对于陌生人进入校园缺少必要的审查登记制度;对于外来人员的闯入行为也没有有效的应急措施。
(2)意外事故。除不法侵害事件外,学校中还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此类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常见的有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学生的特殊体质(如先天性心脏病、周身无汗腺、青霉素针剂过敏史)等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无法预料、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事故。由于在意外事故中,并没有人为因素的影响,也没有学校重视力度、工作机制以及治理措施方面的原因,因此,任何人都没有过错。
案例分享
某山区小学依山而建。在阴雨季,山上流下来的水已经成为小溪在教室旁边流淌。随着时间的迁移,逐渐形成了发生泥石流灾害的隐患。一天下午,忽然下起大雷雨。正在教室上课的老师听到异样的响声,发现有碎土从黑板边儿掉下来,接着,靠山的墙也有土掉下来,学生们惊恐不安。老师一边安慰孩子学生一边组织疏散。有两个孩子吓呆了,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这时,一块天花板掉了下来,老师扑上去护住学生,当即受到重伤,两个学生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在这个案例中,该山区小学的教室在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环境状况下,是安全建筑。暴雨引发山洪导致教室坍塌,属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而且,本案例中的教师尽到了保护学生的义务,所以,学校以及教师都不必承担事故的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