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反映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就是人际之和,具体表现为家庭和睦、邻里和顺、上下和敬、政通人和、协和万邦、天下和平等。中国传统文化素有“天、地、人”三才之说,认为人为万物之本,人和,方可社会和,方可世界和。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和为贵”,主要指的是人际伦理意义上的人和,强调各种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包含了和气、和顺与和睦的人伦意蕴。如孔子主张“和无寡”“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强调人际交往中和谐友善而不必苟同;子思将中庸思想发展为一般方法论和世界观,以“中”为“天下之大本”,以“和”为“天下之达道”;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们都将人事和谐作为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人人都能按照“和”的要求约束和选择自己的行为,就可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而实现理想的社会状态。正如《礼记·礼运》中的描述:“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
人际之和在范畴上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群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实际上是要建立各种广义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之和反映在社会实践中,即以“和”为根本准则来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合理地安排各种人际关系,以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在处理人与人(群)、群与群的关系时,从正面来说,具有不同个性的人与人、人与群、群与群、民族与民族、国与国之间要彼此尊重、平等交往,养成一种具共生取向的和谐发展的独立人格,做到交往双方彼此互尊、互助、互赢,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从反面来讲,一个或多个人(或群、或族、或国家)在与他人(或他群、或族、或国家)交往时,不要为了一味求同而放弃自己的个性,以至于形成一种依附性的人格。从功能上讲,在积极方面,人际关系和谐意味着各主体之间能够通过彼此的信任、理解和沟通,实现同心同德、协力合作。这是一种互为目的的关系,是“人和”最高境界的表现。在消极方面,人际关系和谐能够通过各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沟通来化解紧张,抑制冲突。[51]
(三)身心内外之和
身心之和,类似于现代心理卫生领域使用的“自我和谐”“心理和谐”等概念,心理和谐也成为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和谐就是存在差别的各个成分之间可以协调整合。[52]中国传统养生文化也提倡养生重在养心,认为保持良好的心态,“心平气和、清淡为人”比吃任何保健品都要有效。《论语·八佾》说:“乐而不**,哀而不伤。”内心平和、随和待人、温和处世,达到这种境界,人的身心就会处于最健康的状态。《论语·季氏》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情欲上、在喜怒哀乐上、在追求物质利益上,要掌握中和的原则,要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中庸》也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和”是符合礼义法度、从容自然的理想状态,它强调要有所节制,少私寡欲,适可而止,以豁达开朗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接人待物;并且个人在与他人、社会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应当避生“三气”(闲气、怨气、闷气),戒骄戒躁,宽容谦让,将心态调节到最佳状态,营造好心情,以达到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