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作为儒学乃至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概念影响深远,也是儒家倡导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道德准则。将本研究得到的大学生头脑中“人际和谐”的“个人自身性格与品德”“人际交往态度与倾向”“人际交往素质与修养”和“人际合作的行为品质”四个层次与儒家人际和谐思想相比较可以发现,它们具有较大的一致性。首先,“个人自身性格与品德”与儒家倡导的造就“君子人格”理念相一致。儒家强调,“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大学》),即强调个人的道德自觉意识,鼓励人们为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而增强道德自律,增进道德修养,造就具有“仁、义、礼、智、信”等特质的君子人格。正如有学者所说:“在中国传统伦理发展史上,‘和’在更多的时候被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个体而言,‘和’既是一种理想人格的追求,同时‘和’还必须内化为自我的内在的精神素养。”[13]
其次,“人际交往态度与倾向”与儒家提倡的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宽容和理解的观点相一致。即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有宽广豁达的胸怀,能够退让与隐忍。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在遇到问题时,要多责备自己,少责备别人,多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这样就不会招致怨恨。《礼记·坊记》中说:“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凡事看重别人,先去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样人们相互之间就能多些宽容与谅解,人与人之间自然也就会温馨和谐。曾参也提出:“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可见,对待他人言而有信、表里如一、言出必行,才能换得彼此间长久的和谐关系。
再次,“人际交往素质与修养”与儒家倡导的“仁爱”理念相一致。“仁”是儒家伦理学说的核心。孔子强调“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就是强调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同情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真正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孟子说:“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孔子还说“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要求人与人之间心怀仁道情感,相亲相爱。孟子提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故爱人、敬人最终获得了被爱和被敬的结果。
最后,“人际合作的行为品质”与儒家倡导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理念相一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是儒家强调处理人际关系的根本原则。它要求人们视人如己,用自己之心去理解、推知他人之心。这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关心和爱,是做到各得其所的最重要的道德思想基础。也就是采用将心比心、以己度人的逻辑方法推测别人的心理要求,运用推己及人的逻辑处理方法来处理人际间的合作关系,才能彼此协作长久。[14]在以上这些维度中,以对他人的“仁”的情怀最为重要,“仁”处于核心地位,而“仁”要通过实践“忠恕之道”来实现。“忠”是“尽己之心为人”,“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再加上“诚信”这一基本态度,就构成了中国人修养自己、诚待他人的理想及指引,约定俗成后成为“礼”及规范,“义”则用于节制可能走向僵化或异化的“礼”。
儒家思想在汉代至清代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以“和”作为处理人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思想自先秦产生以后就一直延续下来,保持较大的稳定性,“和”的思想在处理人际关系中一直处于支配地位,成为后世中国人做人的重要原则[15]。本研究中当代大学生人际和谐的内隐观与儒家“和”的精神、理念相一致,说明当代大学生较好地继承了“和为贵”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并在内隐层面表现出自动化的特征。当然,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与思想观念的开放,当代大学生头脑中“和”的内涵更加具体化,并且增加了如“鼓励赞美他人”“热情爱打招呼”“互相分享分担”“自由无拘束”“幽默”“乐观开朗”等现代特征,这也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自我发展的一些新特点。陆洛在探讨现代华人自我观的本质内涵时就提出了一种“折衷自我”(compositeself)的建构。她认为,在现代华人社会中,与快速社会变迁直接相遇的中国人,要适应不变的中国传统核心价值,也要适应快速渗透与扩散的西方文化价值(西方的文化价值是根植在现代都会生活与工业化生产之中的,令都会中的华人无以遁逃)。经由“实用主义的涵化”历程,中国人可能一方面保留有传统“互依包容的自我”的内涵,以其动作来传承中华文化的核心关注,维持适当的人境交融,人我交融;另一方面又从西方“独立自足的自我”中采借部分元素,以其动作来适应都会生活中追求个人成就、强调人我分离、注重行事效率及“现代化”的价值。当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人我关系”界定在自我的内涵上交错、并存,乃至融合后,中国人的“自我”可能已不是文化原型中的“互依包容的自我”,但也非全盘搬用西方的“独立自足的自我”,而是一种“折衷自我”。[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