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很多俗语都赞赏谦让与宽容,如“谦让万事和,心安一生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让人,不蚀本”“小事不让人,大事难做成”等。用先哲的话讲,正如《老子·第六十六章》所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孟子·公孙丑上》也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刘劭,他在《人物志》一书中著《释争》一文专论“争”的坏处与“不争”的好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由此论之,则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谦让与宽容发展的结果又使得中国人以“忍”为尚,“小不忍则乱大谋”几乎成了一个妇孺皆知的俗语。另外,诸如“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口气忍得,终身福享得”与“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推崇“忍”或“让”的谚语在中国民间流传甚广。简言之,在与人意见不一致时,中国人提倡遵循宽容谦让的原则,以维护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使之不至于中断。
当然,有时与人意见不一致,又不得不说时,中国人往往在提出自己的意见之前,事先声明,说这句话是“对事不对人”。在一个强调人情法则的文化里成长的个人,必然比较重视人情关系,在决定各项事物时,一般倾向于对人不对事;相反,一个在强调公平法则的文化里成长的人,必然比较注重理性的彰显,进而不太会以人情法则作为待人处世的法则,相应地,也就不会背上人情包袱。这样,一个想躲开人际压力的中国人,也可以采取对事不对人的策略来待人处世。[34]
(五)与人交往时保持适当的距离
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论语·阳货》)清儒戴望也说:“女子以形事人,小人以力事人,皆志不在义,故为‘难养’。”(《戴氏注论语》)姑且不论该句的初衷是不是轻视女性,但至少可以从中明白一个深刻的做人道理:人与人交往,既不能距离太近,显得太过亲密,因为太过亲密,就容易让交往双方的言谈举止过于随便而无礼,于是极可能因一方一时的“口无遮拦”或“冒失行为”而伤害对方;又不能距离太远,显得彼此疏远,让人体验不到人情的温暖,从而使一方或双方产生失落或怨恨心理。因此,最恰当的交往方式之一就是与对方保持一种适当的距离,这是一种做人的艺术,也是尊重他人的重要表现。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可以借用叔本华的一个寓言来说明。叔本华在《悲观论集·寓言几则》中有如下说。
在冬天一个寒冷的日子里,几只豪猪挤在一起互相取暖。但是,当它们身上的刺彼此戳痛对方时,它们又不得不散开。然而,寒冷又把它们驱赶到一起,接着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最后,经过多次反复,它们终于明白:最好彼此保持一定距离。同样,社会需要把人类的“豪猪”驱赶到一起,但是,他们生性多刺、难以取得一致的特性使他们互相排斥。他们最终发现唯一可容忍的交往条件是适中的间距,包括彬彬有礼的规则和温和友善的态度,那些违犯这些规则的人将受到严厉的警告——用英语格言表示即:请勿接近。[35]
可见,人类交往的需要促使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走到一起。不过,人与人之间因有不同的秉性、不同的需要、不同的兴趣等,“注定”了彼此之间相处很困难。对这种“二律背反”妥协的结果是,人们发现,彼此若要和睦相处,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里的距离,有物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内容。从物理的角度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才不易引起人的不安和敌意。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观察发现,人与人之间在面对面的情境中,常因彼此间情感的亲疏不同,而不自觉地保持不同的距离:最亲密的人,彼此间可以接近到0.5米;有私交的朋友或熟人间,彼此可以接近到0.5—1.25米;一般在公共场所与陌生人之间沟通时,彼此间的距离通常维持在3米以上。[36]而心理距离,则更是因人而异。关系亲密的、感情深厚的“距离”宜小;反之,“距离”则宜大。如果靠太近了,彼此没有秘密,既容易相互厌倦,也容易相互摩擦,产生矛盾;如果离太远了,又容易相互淡忘,变得生疏。因此,在一般意义上,不论是朋友、同事之间还是亲人之间,保持适度的距离可以防止过多地闯入他人的“私人空间”。陌生人之间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私人空间”不论在物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都是人所固有的,因而也是彼此之间值得尊重的。只有把握好相处的距离,才能让“友谊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