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50后”“60后”的人来说,“万元户”曾经是一个家庭拥有巨额财富的代名词。现如今,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个一度光鲜亮丽的头衔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月收入经历了从两位数、三位数到如今四位数乃至五位数的突飞猛进,人们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而在所有的收入中,我国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198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逐步改革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使职工收入同社会经济效益、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的劳动贡献密切联系起来”,从此,计划经济时代的“铁工资”被打破,并逐渐确立了“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等,激发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使人们的工资性收入迅速增加。表3-4反映了1980年到2012年我国GDP的增长速度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速度。[16]
表3-41980~2012年中国GDP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率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年鉴(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所得。
工资增长率多年来保持在较高水平上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我们不能忽略通货膨胀等因素对百姓生活质量造成的压力。表3-5罗列了1995年至今若干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7]图3-7则展示了近二十年来这两个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1995~1999年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之后,又逐渐回升;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则相对平稳,每年的增幅多在10%~15%之间。尽管工资的增长速度仍较快,但近五年来工资涨幅明显减小,物价水平的提高相对明显。
表3-51995~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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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1995~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此外,有学者指出,工资增长有两个政策目标——刺激内需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但是,根据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大幅增加工资的结果,既没有导致内需的增加,也没有缩小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18]单纯的工资增加不是目的,健康持续的增长才是实现国富民强的途径。因此,我国应当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步。
除了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因为工资再高,只有进入了老百姓的腰包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尽管我国早已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对工资支付的形式、对象、时间和数额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但关于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案例仍层出不穷,在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中问题尤为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特别强调,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当前要抓紧解决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
要为劳动者的工资支撑起一把有效的保护伞,除了政府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出台并落实相应政策外,工会组织及劳动者个人也应增强维权意识,有所行动。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专栏3-4 保障农民工收入,工会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