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劳动者为社会贡献力量、创造价值的同时,理应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报酬。要使劳动者的收入有所保障,一方面要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则需政府有所作为,为社会营造规范、健全的制度环境,为劳动者构建、维护并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不仅“劳有所得”,更要“劳有应得”“劳有优得”,让普通劳动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2.1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艰难讨薪、工伤认定困难重重、合同问题引发争议……近年来,各种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屡见报端。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每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和结案数整体呈上升趋势,案件数量和当事人数量在2008年达到峰值后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详见图3-3)。
图3-32003~2012年中国劳动争议案件及其当事人数量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年度数据整理所得。
在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由劳动报酬问题引发的争议占据了半壁江山。从2008年到2012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分别是61.7%、84.9%、86.8%、42.7%、43.9%,图3-4展示了2008年和2012年劳动争议原因。近两年来劳动报酬争议占据的比例有所下降,说明政府对劳动者“劳有所得”的保护措施已初见成效,但要在整体上缓和当前劳资关系的紧张矛盾,在局部上保障劳动者的收入报酬,政府、企业、个人以及工会组织应当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为基本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合作,共同发力。
图3-42008年、2012年劳动争议原因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年度数据整理所得。
3.2.2 完善劳动者收入分配制度
古语道,“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就业是直接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收入分配也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钱袋子”的大事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大锅饭”,抛弃了平均主义思想,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走出了一条“让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有效地激发了社会的创造力和活力,各种要素得到了充分利用,社会财富得到了极大增加,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然而,近年来,不同特征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发展、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0.473,为2003年以来的最低值。如图3-5所示,十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经历了从攀升到回落的过程,但均远远超出0.4的警戒线。
图3-52003~2013年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数据来源:①网易新闻.中国官方首次公布2003~2012年基尼系数[EB/OL].http:///13/0118/11/,2013-01-18.②徐岚.基尼系数“久违了”[N].信息时报,2014-01-22.
一方面,从国际比较的视角看,中国已经是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根据联合国2012年发布的“经过不平等调整后的人类发展指数”(Inequality-adjustedHumanDevelopmentIndex),在135个可得数据的国家中,中国以0.425排名第88位,而收入差距最小的瑞典基尼系数仅为0.25。相关数据显示,与其他一些主要国家相比,我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相当严重(详见表3-3)。
表3-32013年世界主要国家收入分配情况[12]